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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7
《北京昌平区城北街道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告知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告知卡城北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的程序和所需材料须知【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居民】办事依据:依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符合条件的,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并经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办理条件: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办事程序:申
2、请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在北京市及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或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并如实填写;2、本市一方存档单位(无存档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在《申请审批表》“单位情况证明”栏注明婚育情况并盖章;3、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4、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核、盖章,符合条件的,办理再生育
3、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在外省市户籍一方“单位意见”栏注明“外省市已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并盖章。所需材料:申请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基础材料1、夫妻双方个人申请;2、《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3、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外省市一方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原件。(二)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款项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在提交以上
4、基础材料同时,还需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申请的,本人是独生子女的还需提交:(1)其父母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原件(父)母死亡的由其原存档单位或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原件。(3)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
5、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三)特殊情况需提交的材料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1、一方或双方再婚的,需提交历次《离婚证》原件及《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或法院判决(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件应加盖婚姻登记部门查档章,在档案馆存档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馆印章)2、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的,退回《光荣证》原件,没有办理《光荣证》或《光荣证》丢失的,提交本人从未办理《光荣证》或《光荣证》丢失的情况声明
6、,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予收回。3、一方或双方丧偶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原配偶死亡销户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有效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的,需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对结婚或离婚证明材料进行认证,结婚或离婚证件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并在办理时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子女已出生申请补办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需提供包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内的相关材料。6、子女在国外或境外出生的,应提供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颁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并经有
7、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在办理时提交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子女的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证件、证明材料系外文的,需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中文翻译件原件。8、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交的材料。备注:1、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2、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请申请人签字和日期。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的法定时限内优先办理办理部门: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联系电话:010-89731546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一楼东侧计生办北京市昌平区城北
8、街道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告知卡城北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的程序和所需材料须知【双方均为本市户籍居民】办事依据:依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夫妻,符合条件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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