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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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市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锡国资权[2005]142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市各资产经营公司、授权集团、产权交易机构:为加强对我市各级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行为,确保国有(集体)产权交易依法、有序进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省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市国资委制定了《无锡市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2、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05年10月31日印发                                       (共印:50份) loanapprovalandpostcreditapprovalofficer/atalllevelsinaccordancewithcreditapprovalrules,licensingandeventualexerciseofcreditdecisionpowerofpersonsorinstitutions.Reviewfindingsandreviewcomments,accordin

3、gtotheBank'scredit无锡市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各级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行为,确保国有(集体)产权交易依法、有序进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持有国有(集体)资本的企业或单位(以下统称出让方)将其持有的企业国有(集体)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集体)产权是指国有(集体)财产所有权以及与国有(集体)财产所有权相关的经营权、使用权等财产权益,包括知识产权、专有技

4、术等无形资产产权。第四条转让标的企业国有(集体)产权权属应当清晰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涉及的企业国有(集体)产权列入转让范围:(一)国家规定禁止转让的;(二)存在产权纠纷或权属关系不明确,尚未界定的;(三)合法契约约定期限内不得转让或不宜转让的;(四)人民法院、有权仲裁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通知冻结的;(五)存在其他不宜转让情形的。第五条 本市各级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必须通过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严禁场外私下交易。第六条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和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七条无锡市人

5、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和市(县)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分别对市级企业、市(县)区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第八条产权交易机构是依法设立的,为产权交易提供中介信息、场所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并履行相关职责的法人组织,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组织产权交易;(二)审核产权交易主体的资格;loanapprovalandpostcreditapprovalofficer/atalllevelsinaccordancewithcreditapprovalrules,licensingandeventualexerciseofcreditdecisionpo

6、werofpersonsorinstitutions.Reviewfindingsandreviewcomments,accordingtotheBank'scredit(三)为产权交易提供服务,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四)监督交易双方交割的内容;(五)对产权交易合同进行鉴证,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的产权转让文书;(六)调解产权交易纠纷;(七)接受市国资委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定期向市国资委报告企业国有(集体)产权转让情况;(八)制定和健全自律性管理的规章制度;(九)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第九条 产权交易机构在市国资委指定的银行开设国有产权交易保证金结算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只能用作国有产权交易保证

7、金的收支,其他资金的结算不得进入该账户,国有产权交易保证金的结算也不得进入其他账户。专用账户的使用要接受市国资委的监督。第十条 企业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由董事会决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国有控股公司的产权转让,由董事会决议。其他企业国有(集体)产权持有单位也要履行民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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