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

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

ID:18951775

大小:62.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9-27

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_第1页
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_第2页
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_第3页
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_第4页
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_第5页
资源描述:

《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河南理工大学文件校学〔2012〕23号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10—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字〔2007〕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教学〔2007〕5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2、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第三条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第二章认定机构与职能第五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10—第六条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等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组织和审

3、核工作。第七条各学院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或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专业或班级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专业或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专业或班级总人数的2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第三章认定档次、依据与标准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设置为经济特殊困难、经济困难和经济一般困难三个档次。第九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档次以焦作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参考,以学生所持的《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在

4、校的现实生活状况等为评定依据,与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确认相结合。第十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一)经济特殊困难:是指家庭基本没有收入来源,学生在校生活特别困难,生活水平处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经济特殊困难的参考条件:1.烈士子女;—10—2.无经济来源的孤儿;3.残疾人家庭子女或残障学生;4.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者;5.父亲或母亲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高,且无其他经济收入者;6.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8.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特

5、殊困难者。(二)经济困难:是指家庭收入很少,学生在校生活比较困难,其基本生活费用接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经济困难的参考条件:1.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单亲家庭子女;2.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且家庭劳动力少;3.父母一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者;4.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且家庭经济困难;5.中学时期受“希望工程”等社会资助且目前家庭经济状况尚无改观者;6.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三)经济一般困难:是指学生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学生在校生活存在一定困难,不能完全支付生活费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

6、经济一般困难的参考条件:—10—1.父母其中一方下岗且未能再就业,缺少经济来源的城镇职工子女;2.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校园卡消费过高,或在外有大额消费者;2.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3.擅自在校外租房者;4.平时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者。如佩戴贵重金银首饰,使用高档化妆品、经常进出网吧、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等;5.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者;6.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者。第四章认定时间、比例与程序第十一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集中认定一次,一般在6-10月份进行,认定比例原则上控

7、制在专业或班级学生人数的35%以内。第十二条认定程序(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所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0—(二)资格审查:由班主任、辅导员依据学生的困难申请及其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