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重庆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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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科技投入第三章激励与保障第四章使用与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科学技术投入(以下简称科技投入),规范科技资金管理,合理使用科技资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科技投入,是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研究与试验发展、应用推广、科学技术服务、知识产权、科学技术普及等有关科技活动的资金投入。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科技投入和管理活动的单位

2、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第四条逐步提高科技投入的总体水平,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科技投入体系。第五条科技资金使用应当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优化投向,提高效益的方针。科技资金使用实行有偿与无偿相结合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第六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技投入工作的领导和引导,把科技投入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区县(自治县)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科技投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市、区县(自治县)其他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科技投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

3、督管理。第二章科技投入第七条科技投入主要包括:(一)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科学事务管理和科技事业发展的各种经费;(二)国家和本市政策扶持留给企业事业单位用于发展科技的资金;(三)政府有关部门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资金安排的科技资金;(四)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投入、资助、捐赠的科技资金;(五)各类金融机构投放的科技信贷资金和投入的科技资金;(六)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投资、资助、捐赠的科技资金;(七)其他用于科技的资金。第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全社会科技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确保从2017年起本市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

4、百分之二点五以上。第九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财政性科技投入的总体水平,市、区县(自治县)财政科学技术经费年增长幅度应当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年增长幅度。第十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每年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科技投入。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产业和自身发展需要增加科技投入,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逐步实现研究开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同国内外先进企业相当。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第十二条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和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第十三条鼓励国内外组织或个人依法

5、在本市设立各类科学基金,资助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第十四条鼓励国内外组织或个人资助本市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奖励科技人才等。第三章激励与保障第十五条对增加科技投入的,享受以下政策:(一)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研发投入可视同业绩利润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二)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允许研究开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成本(费用),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加计扣除;(三)对企业取得的用于科技创新补助、补贴、贷款贴息等财政性资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准许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额中减除;第十六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财政性科技

6、投融资专项补助资金,依法开展风险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知识产权融资补贴和科研设备租赁补贴等。第十七条对科技捐赠额较大的,根据捐赠人意愿,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个人名义设立科学基金。对科技捐赠数额较大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颁发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第四章使用与管理第十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化资金投向,运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适应科学技术发展要求,合理配置科技资金,保障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投入,提高资金效益。第十九条财政性科技经费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

7、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事务等与科学技术相关的支出。财政性科技经费可以采取无偿资助、以奖代补、偿还性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助、科技创业投资等使用方式。第二十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科技的要求,统筹确定年度科技发展目标、科技工作任务和与之相匹配的财政性科技经费,统筹建立财政性科技经费使用规则、绩效评价标准、目标管理问责制度和信用制度。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和基本科研业务费,以及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技术研究,财政性科技经费应当予以稳定支持。非涉密科技事项的财政性科技经费安排、使用情况和违规行为,应当

8、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科学技术项目,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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