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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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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安溪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校本研修活动方案安溪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网络研修(50学时)已于2017年上半年结束,校本研修(40学时)将于今年12月底完成,为确保全县中小学教师圆满完成学习任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校本研修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校本研修目标1.通过校本研修,进一步提升教师信息技术教育应用操作技能、实践能力与创新思维,重点提升教师利用不同类型的信息技术环境创新地开展教学实践,提高教育教学活动效率与效果,促进学生学习成效与能力发展。2.通过校本研修,进一步培养教师在信息技术环境
2、下自主学习与专业提升的意识习惯,掌握在网络技术环境下反思提炼与群体协作的技能,利用信息技术改进日常工作效能,将信息技术作为教师终身学习的有效工具。3.通过校本研修,进一步培养教师利用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参与共同体、开展群体协作的意识与能力,建设形成学校、校际与区域网络研修共同体,营造群体协作与交流的氛围,以共享交流、群体互动、协作创新推动学校集体智慧凝练与特色形成。-5-二、校本研修内容时间项目名称活动内容备注2017年10月活动一开展教学研讨1.以学校为单位完成一次“信息化教学设计”研讨活动。2.各校报送一份学员研讨活动记录表(纸质)到县培训处。以学校为单
3、位组织学员自主完成一节信息化教学设计,同时推荐一名教师实施教学,并发送两张照片(1张组织研讨活动照片,1张教师上课照片)至邮箱:ax3252343@163.com,县教师进修学校将统一提交到省培训平台。2017年11月活动二提交应用成果1.以学校为单位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总结交流或成果展示”活动。2.以学校为单位收集本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成果。1.各校组织每位学员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制作、整理和提交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2.各校按参训人数5%选出本校的优秀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并于11月15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优秀信息技术应用成果(U盘存储)报送至
4、县教师进修学校五楼电脑室。活动三提交论文各参训学员每人上交一篇“学科与信息技术融合”的教学或教育论文,本论文计继续教育10学时。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收集论文,并于11月30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axjx23252343@163.com。论文若需汇编的,请各校另行做好清单并打包发送至邮箱:axpx3252343@163.com。活动四举办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县级评选1.以学校为单位按参训人数5%推荐参加。2.培训机构安排专家团队进行点评,从参加的信息技术成果中选出1/3作为优秀信息技术应用成果。1.评选出的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进行二次加工完善后,报送县教师进修学校作为安溪县优秀信
5、息技术应用成果,同时推荐参加省市评选,由培训机构重新提交至研修平台。2.根据闽教办人〔2016〕11号精神,各级评选出的优秀应用成果(包含评选项目中的任何一项),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优秀应用成果证书,并视同举行一次本级公开课,同时纳入本级优质资源库。-5-三、工作要求1.各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以学校为单位开展活动,其中,各乡镇小学、幼儿园由各中心学校统一组织开展。2.各校分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应负责校本研修活动方案的实施,督促本校参训学员及时完成相应研修活动任务,并按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各种材料,确保本校参训学员完成校本研修任务,按时取得教育部颁发的信
6、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合格证。-5-附件: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应用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闽教办人〔2016〕11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建教育学院、省电教馆,省属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5〕8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应用成果评选工作,我厅研究起草了《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应用成果评选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2016年3月17日-5-福建省中小学
7、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应用成果评选办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5〕86号)精神,为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发掘推广优秀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创新,特制订本办法。一、评选范围参评成果必须是取得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下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的教师,在培训中完成的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每位教师限报一项。二、成果类型课例(含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课例)、课件、微课、教育教学软件、培训叙事等培训应用成果。三、评选办法优秀应用成果分为省
8、、市、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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