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ID:18820251

大小:59.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9-21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_第1页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_第2页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_第3页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_第4页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动火作业管理,规范动火作业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本制度不适用于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三、规范性引用文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

2、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四、术语和定义(一)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二)易燃易爆场所本规范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五、职责(一)动火作业负责人1.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

3、注意事项。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二)动火人1.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2.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3.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4.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5.应随身携带《作业证》。(三)监火人1.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2.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3.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4.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

4、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四)动火部位负责人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五)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岗位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5、六)动火作业的审批人1.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2.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3.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六、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一)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二)一级动火作业1.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

6、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2.易燃易爆场所划分(发生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时,由安环部临时决定)2.1烧碱分厂。除一次盐水工段、浓缩、酸碱成品罐区以外的所有区域。2.2聚氯乙烯分厂所有区域。2.3水泥粉厂电石渣压滤工段。2.4公司所有变配电室、站。2.5仓库。2.6煤仓、燃煤储存区、油罐区、煤尘及粉尘集中场所。2.7电厂锅炉烟道内。2.8其它被临时认定的区域。(三)二级动火作业1.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2.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

7、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环部批准,装置外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四)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七、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一)一般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3.凡在

8、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规定执行。4.凡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