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在参与分配时对已申请保全的财产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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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执行人在参与分配时对已申请保全的财产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一、案情介绍  2002年5月7日,原告张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建设的“某精英家园”第3号楼4单元9层B2号房。合同签定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房款,但被告逾期未能交付房屋。后张某得知其所购房屋未经规划批准。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购房合同无效,双方相互返还,并由被告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定,因被告未能取得“某精英家园”第3号楼7层以上楼层的规划许可证,原、被告签定的购房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应为无效,责任在被告方。故判决:购房合同无效

2、;被告房地产公司退还原告张某房款44万元并赔偿相关损失。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据张某诉讼保全的申请,对就被告公司的财产进行了保全,冻结了其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翠微路支行的银行存款444887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申请人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执行过程  在张某提出执行申请的前后,有多名权利人以本案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义务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查明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已保全的上述银行存款和查封的二十多套房屋,这些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的全部债务。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无处可寻,经营活动停止。 

3、 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法院提出就法院依其申请保全的财产优先受偿的请求,关于能否向张某支付保全的款项这一问题,法院形成不同的观点。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andassessmentRegulation(ProfessionalEdition)(DL/T5210.2-2009~DL/T5210.8-2009);1.9thequalitycheckoutandevaluationof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code(DL/T5161.1-2002~5161.17-200

4、2);1.10thenormsofconstructionsupervision,the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supervisionregulations  第一种观点认为张某无权就保全的财产优先受偿,应与其他债权人共同按比例参与分配。首先按照现行法律的精神及公平原则,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且无法进入破产程序时,应采用参与分配的方法,使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其次在参与分配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受偿顺序的问题,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应优先受偿。但保全措施只是防止财产的流失,并未赋予申请保全人优先权,所以申请保全人的受偿顺序不

5、能先于其他债权人,而只能按比例受偿。  第二种观点认为张某可以就保全的财产优先受偿。这种观点又有两种不同的理由。第一种理由是本案不适用参与分配的程序,张某可就保全的财产直接受偿。因为被执行人的性质为企业法人,而我国参与分配制度适用的范围为公民和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的情况,并且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未提出破产申请的情况下,法院不能直接适用破产程序。因此,申请人可以就保全的财产优先受偿。第二种理由是本案适用参与分配的程序,但因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而使保全申请人的受偿顺序先于其他债权人,保全申请人获得了保全物上的优先权。  经过研究,法院采纳了第一种意见,未将保

6、全的444887元发还给张某,而是按比例分配给参与分配的债权人。  三、评析意见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本案能否适用参与分配的规定;二是如果适用参与分配的规定,申请人针对保全的财产能否优先受偿。下面分别论述。  (一)本案能否适用参与分配的规定。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andassessmentRegulation(ProfessionalEdition)(DL/T5210.2-2009~DL/T5210.8-2009);1.9thequalitycheckoutandevaluationofelectric

7、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code(DL/T5161.1-2002~5161.17-2002);1.10thenormsofconstructionsupervision,the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supervisionregulations  在我国,参与分配,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因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而向法院申请参加执行程序并就所有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执行规定》第90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

8、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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