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_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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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www.topsage.com/第四节结算方式二、托收承付(★★★)5.承付期(2008年单选题、2009年单选题)(1)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自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次日起计算(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2)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自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计算。【解释】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的,银行即视为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不论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付款人都可以在承付期内提前向银行表示承付,并通知银行提前付款,银行应当立即办理

2、划款。【例题1·单选题】甲、乙均为国有企业,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约定采用托收承付验货付款结算方式。2008年3月1日,乙办理完发货手续,发出货物;3月2日,乙到开户行办理托收手续;3月10日,铁路部门向甲发出提货通知;3月14日,甲向开户行表示承付,通知银行付款。则承付期的起算时间是(  )。(2008年)A.3月2日    B.3月3日    C.3月11日    D.3月15日【答案】C【解析】在托收承付中,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例题2·单选题】2009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

3、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3月4日,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已知3月7日、8日、14日和15日为法定休假日。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  )。(2009年)A.3月6日    B.3月9日    C.3月13日    D.3月16日【答案】D大家论坛--初级会计师考试论坛-免费学习考试的论坛http://www.topsage.com/【解析】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自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计算。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

4、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拨给收款人。在本题中,承付期为3月5日~3月14日,由于承付期满的次日(3月15日)为法定节假日,因此,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3月16日。6.付款人拒绝付款的理由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对以下情况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者部分拒绝付款:(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者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2)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4)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5)验单付

5、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6)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错误的款项。【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托收承付的付款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下列选项中,托收承付的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的款项有(  )。A.代销商品发生的款项B.购销合同中未订明以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的款项C.货物已经依照合同规定发运到指定地址,付款人尚未提取货物的款项D.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需要该项货物的

6、款项【答案】ABD【解析】选项C:由于付款人自己的原因不能拒绝付款。三、委托收款(★)1.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2.单位和个人凭已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3.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4.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大家论坛--初级会计师考试论坛-免费学习考试的论坛http://www.topsage.com/【相关链接】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自付款人开户银行发

7、出承付通知次日起计算(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的,银行即视为承付。四、国内信用证(★★★)(2007年判断题、2008年单选题、2009年单选题、2010年判断题)1.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2.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解释1】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开证银行、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的信用证。【解释

8、2】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3.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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