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类职业教育毕业论文 浅论职业培训体系的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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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教育类职业教育论文题目:浅论职业培训体系的保障条件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论文摘要:健全而科学的职业培训体系建立于相应的保障务件之上。改革和完善职业培训体系,需要政府给予重视,并在培训体系建设、筹措资金、政策法规保障、鼓励社会和企业等多方力量参与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国家要建立健全职业培训的立法体系,使其体系建设有法可依;职业培训机构要增强“自我造血”功能。积极与社会力量展开合作。  论文关键词:职业培训体系;保障条件;政府主导;

2、多方参与  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浪潮冲击着社会就业结构和劳动力市场的每一个角落,也使得职业培训这个培养、更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伟大事业迎来了亘古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要充分发挥职业培训在造就高素质劳动者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构建并不断完善一个适应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成为一种必然。然而,一个系统而科学的体系不是凭人们的美好幻想就能建立的,它必须建立在各种相应的保障条件之上。  尽管迄今为止,职业培训体系的概念众说纷纭,尚无定论,但人们在一点上达成了共识,即职业培训体系作为职

3、业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职业培训所构成的整体。它建立在普通教育的基础之上,受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技术的制约,并随着经济技术的变化和普通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而不断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  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我国的职业培训体系包括职业分类与职业技能标准、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表彰。可见,职业培训体系根植于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土壤中,受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离开了这些因素的制约以及社会所提供的保

4、障条件,职业培训将面临困境,无以为继,其体系自然无从谈起。  一、职业培训体系确立的保障条件分析  (一)政府在职业培训中的地位和作用——直接的制约条件  政府在职业培训所持的态度及其在职业培训中的地位和作用,直接影响着职业培训的发展及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在很多情况下政府的影响力超出了其他因素的影响力,起主导作用。  从教育和政治的辩证关系看,政治制度直接决定着教育制度,因而有什么形式的政治制度就会有什么形式的教育制度(包括以职业培训体系为核心的职业培训制度)。  以中央集权式教育制度为主的国家,中央政府通过

5、劳动保障、教育、人事等行政管理机构掌管着各级各类各地区的职业培训组织、行政、经费和监督大权,并对全国性的法令、规划和课程的审核等有着很大程度的决定权。毋庸置疑,政府在职业培训中的主导地位是至高无上、坚不可摧的,它直接影响着职业培训体系的构成和确立。即便是以地方分权式教育制度为主的国家,政府对职业培训体系的制约和影响也是巨大的。  这一点在两个典型的分权制国家中可见一斑。如澳大利亚,除了在政府一级设立了教育、培训、就业和青年事务部外,还单独设立了国家职业培训局。这些政府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

6、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从而实现国家政府对职业培训各方面的控制。德国的职业培训制度采取以经济部门为主的管理模式,国家不占主导地位。尽管如此,德国政府始终致力于对职业培训体系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它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必要的研究机构的参与来实现自己对职业培训体系的干预和调控。所以,尽管在“双元制”的职业培训体系中,两个参与培训的主体分属于不同的法律范围和职业领域,即公立的职业学校教育建立在公法标准基础上,私营企业的培训建立在民法性质的培训合同基础上,但是各方培训机构和部门能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地合作发展职

7、业培训,鲜明地体现出了政府在职业培训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的法律法舰r一必要的前提条件  以职业培训体系为核心的职业培训制度的建立和完备可以集中反映一个国家教育法制化的程度,相应地,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能在法律和制度上确立职业培训的地位、作用、体系结构以及发展完善职业培训体系的途径,调整和约束政府、企业和个人在职业培训中的态度和行为,从而影响职业培训体系的建立。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不少发达国家都意识到法律法规不可替代的强制和约束功能,通过强化法制建设来发挥其在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中的保

8、障作用。法国早在1971年通过的《继续教育法》中就明确规定了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地位与作用;英国政府的法律规定,15~18岁的青年不能享受救济,目的是鼓励他们参加青年培训计划;芬兰在1978颁布的《成人教育法》中提出优先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美国政府制定了《职业培训合作法》、《人力开发与培训)等法规,并明确规定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必须为失业人员各负担50%的培训费用;瑞典的《青年保障法》则规定,求职者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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