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正义感培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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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正义感培养论文中小学正义感培养论文美国法律哲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花费了三十年的时间完成了他的法理学著作《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这本书是他作为综合法理学派代表人物的集大成之作,也是迄今为止法学界最具影响力的一部法理学名著,所以作为我们学法学理论专业的学生来说,应该把它作为首选必读的书籍之一。此书的翻译者是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邓正来先生,他当时翻译此书的首要目的是为中国法学的重建做一些知识上的基础工作,的确如此,此书为我们把握西方众多法理学学派的观点和内容,从而达到对法理学的客观全面的认识提供了难得的智力支持。全书除前言部分外,正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法律哲学的历史

2、的沿革出发,描写了自古希腊和古罗马到当代西方法律思想方面各时期代表人物的理论观点,所以作者命名为法律哲学的历史导读。第二部分提出了综合法理学的一些基本命题(例如正义、秩序等),从而深刻把握与分析法律的性质与作用。第三部分是对法律渊源和法律技术作了专题探讨。最后还附加了博登海默的一篇论文《美国法律哲学的新走向》,让我们对美国的法律哲学有所了解。所以,这部著作充分体现了博登海默的综合法理学(syntheticjurisprudence)主张,书中并没有对法律的基本概念进行描述,而是把焦点聚集在对法理学思想发展的历史资料收集方面以及法律的性质与作用方面的内容。从全书的结构可以看出,

3、第二部分法律性质和作用是本书的核心和主体部分,第一部分法律哲学的历史导读是第二部分的前提,它为第二部分提供了基础条件,第三部分法律的渊源和技术是第二部分的引申内容,没有第二部分就不会有第三部分的存在。另外,博登海默还在1962年的前言中写道:“我在撰写此书时认为,由于出版此书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教学,因此,把对伟大的法律思想家们所作的贡献的评价留作课堂讨论也是更为恰当。”综观来看,本书更适合作一本法学教科书,因为其知识含量丰富,结构严谨,语言简洁,各个章节清晰易懂,层层深入,丝丝入扣,为我们更好的学习法理学知识提供了宝贵的资料,更是我们走向西方法理学的入门通道之一。一、对本书结构

4、的分析我们知道这本书的正文分为三大部分,每一部分都可自成体系。不过看似毫无联系的三个部分,实际上有着严密的内在逻辑:先是作者客观的描述了法理学各个学派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然后综合运用各种论证方法来阐述法律的性质与作用,最后帮助读者去了解法律的来源和技术。(一)对第一部分的分析对于第一部分,博登海默按时间顺序把西方法律思想发展的进程分为九章,初次对这九章的内容进行阅读时,本人感觉西方法学思想的流派太多了,并且每一个流派的观点也不竟相同,理解起来有些吃力,单独来看这些法学流派对法律思想的阐释和论证,它们的确像一座无法进入的迷宫,到处都是陷阱,难以选择、令人迷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

5、有理,最主要是本人对有些法学流派的观点还是存在理解上的疑惑。总的来说,第一部分会有混乱而无绪的感受。后来本人对第一部分多次进行阅读和查找相关法学家的资料和当时的历史背景,经分析思考后发现,要想读懂每个法学流派的观点必须结合他们当时所处的时代背景,认真研读,区分每个观点的相同点与不同点,总结学派代表人物的主要观点,能容易的了解这个时期为何产生这种学派了,也有利于我们更好的从整体上把握作者描写第一部分的用意。首先,书中谈到古希腊先哲们对自然与社会现象有着非凡的哲学洞察力,希腊人对自然、社会和社会制度所做的彻底且基本的分析而成为西方世界的哲学先师,与此同时,希腊哲学也成了人们考察这

6、个世界哲学的一个显微镜,所以本书从古希腊的法律理论说起,当时的理论代表人物首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在《共和国》中对国家进行了定义,他认为国家乃是一个行政国家,它是依靠最出色的人的自由智慧来管理,而不是依凭法治来管理。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却不同意他的观点,认为“相对于一人之治来说,法治更为可取,法律……可以被定义为‘不受任何感情因素影响的理性’。”其次,博登海默接下来介绍了德国的先验唯心主义,历史法学与进化论法学。历史法学是谈及的重点,书中指出欧洲的理性主义和自然法学在法国1789年大革命时期达到了顶峰,但在德国和英国这两个国家特别抵制这种自然法思想的传播,立基于历史和传统

7、的保守思想开始广为宣传,进而反对从思辨的角度建立自然法的企图,所以历史法学这一理论在德,英两国产生与发展开来。这一学派的代表人物是萨维尼,他主张:“法律深深的植根于一个民族的历史之中,而且其真正的源泉乃是普遍的信念、习惯和‘民族的共同意识’。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随着民族的强大而强大,最后随着民族的消亡而消亡。”可以得出历史法学派认为法律是由“民族精神”决定的,强调理性不及,认为法律制度具有显著的民族特性。本人认为历史法学派有它的局限性,正如博登海默总结了历史法学派在丰富法律知识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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