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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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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技巧 研考能否成功,一方面取决于研考成绩,另一方面取决于报考的学校及专业。因此,报考对考生来说极为重要,不仅影响考生能否被理想的学校和专业所录取,还将影响其未来的发展。为此,每个考生都应当掌握最基本的报考技巧,认真比较,慎重选择,报考最适合的学校和专业。一次正确的抉择可能改变你的命运,使你终身受益;反之,你可能遗憾不已,甚至抱憾终生。根据一些考生的经验,结合编写者自身的体会,我们认为报考时应当着重考虑以下诸因素。 1.自己是否适合学习法学 这是每一个打算报考法学或法律硕士的考生首先应当考虑的问题。考生在作出决定之前应当了解一下有关院校法学和法律硕士的招生情况,掌握基本情况。近年来,法学研究生的招考日渐升温,成为文科类的热门专业,竞争比较激烈。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例,1997年法学硕士报考人数为732人,录取101人,法律硕士756人报考,录取130人;1998年法学硕士报考入数为765人,录取65人,法律硕士834人报考,录取158人;1999年法学硕士838人报考,录取78人,法律硕士报考人数为483人,录取了152人(绝大部分为自费生和委培生)。中国政法大学1999年法学硕士报考人数为·1673人,录取176人,法律硕士报考l240人,录取102人;2000年法学硕士报考人数为2040人,录取198人,法律硕士报考人数为1596人,录取174人。 然后应当考虑自身阶情况。报考法学或法律硕士要求考生有较好的文科功底、较强的理解力、记忆力和表达能力。 另外,考生还要考虑自己的知识结构、兴趣、特长、考研机会、择业去向等因素,全面权衡,慎重选择。 2.详细了解报考学校及专业的有关情况 决定报考法学或法律硕土后,考生应当详细了解所报考学校及专业的有关情况,这些情况是考生选择学校及专业时应当予以考虑的因素,并以此作为选择的依据。学校及专业有关情况的获得有多种途径,但信息来源要可靠,并进行核实,切忌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防误导。获得有关信息阶恰当途径主要有以下三条: (1)查阅招生简章。 查阅招生简章是获得研考信息最可靠的途径。不论以前是否报考过该校,都应当索购当年的招生简章,认真阅读,查清报考条件、报名手续、报名时间、考试科目和招生人数等。特别是报名条件和考试科目经常发生变动,如不及时了解,可能贻误时机。如从2000年起非在职法律硕士不再招收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北京大学自1997年起考试科目有重大调整。 (2)向往届的研究生咨询。 往届的研究生,特别是一年级的研究生,对本校、本专业的有关情况了如指掌,对报考和应考有切身体验,向他们咨询有关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招生情况、指定教材、试题特点等情况,可谓事半功倍、切实可行。 (3)向导师或研招办咨询。 导师对本专业的情况,特别是指定教材、试题特点、考试范围等情况非常熟悉,向他们咨询这方面阶情况将受益匪浅。 考生应当了解报考学校及专业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报考条件。 各院校对报考条件均有明确规定,有些院校还对某些专业另附特别条件。考生在报考前应当对报考院校及专业的报考条件认真阅读,仔细核对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可疏忽大意,推测自己符合报考条件,更不可弄虚作假,“创造”条件,企图蒙混过关。因为各院校在收到考生的报考材料后要进行核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发给准考证。弄虚作假即使侥幸过了第一关,到复试审查档案时仍会露出马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受到纪律处分,最终自食其果。每年都发生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获得准考证,从而贻误时机的情况;也发生过考生分数已达到录取分数线,但因弄虚作假被查出而取消夏试资格,甚至入学后被查出而遭除名的情况。因此,考生在报考时应当仔细阅读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自己的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就不报考;否则,将会自作自受,白忙一回。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考生应当及早了解报考条件,因为报考条件经常会发生变化,不可根据往年推测,有些考生到11月份报名时才去查阅招生简章,发现自己不具备报考条件,只好改考其他院校或专业,考期将至,其结局可想而知。有些专业对考生另附.有报考条件,不容忽视,如要求考生外语通过六级、获得学士学位、本科是法律专业、只招委培生等。这些条件考生亦应具备。 (2)历年招生情况。 了解有关院校及专业的招生情况,有助于考生决定报考院校及专业。这些情况包括:报考人数、录取人数、录取比例、生源等。总的说来,重点院校比普通院校竞争激烈,综合院校比法律院校竞争激烈,大城市所在院校比一般城市所在院校竞争激烈,热门专业比普通专业竞争激烈,现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1999年的报名及录取情况为例加以说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报考入数为838人,录取78人。录取比例为:法理学:3:31;法律思想史:6:37;宪法学:5:49;刑法学:7:93;诉讼法学:10:1265民法学:25:231;国际法学:7:846经济法学:15:187。 中国政法大学几个专业录取比例为:民法学:15:288;诉讼法学:23:289;经济法学:16:184;国际法:7:73;刑法学:25:353;国际经济法:8:92;行政法学:15:109;法律硕士103:884。 由此可见,法学几乎无冷门专业。一般说来,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竞争最为激烈;法理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诉法学次之,法制史、宪法学、刑诉法学、法律思想史再次之。关于生源,一般院校均面向全国招生,只是有些学校(如北京大学)推荐和保送名额较多,而有些学校(如中国人民大学)保送、推荐名额较少。 (3)考试科目。 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课由各院校自行负责命题,因此各院校的考试科目各不相同,考生应根据所报考院校及专业确定的考试科目进行准备,并随时注意科目的调整。如中国人民大学考试科目为:法理学;本门专业;综合考试[宪法、刑法、中国法制史、民法、诉讼法(刑诉和民诉),五门之中考四门,不得与本专业重复,如报考民法学不考民法]。北京大学自1997年起考试科目为:理论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应用法学(民法学、民诉法学、刑法学、刑诉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和专业课。 (4)指定教材。 因为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由各招生院校自行命题,因此各院校同一专业同一科目的考试范围也有所不同。指定教材不仅与考试范围有密切联系,而且直接关系到答题内容的正确程度和得分的高低。指定教材是考生复习、应试的主要依据,直接影响研考成绩,所以考生务必知道指定教材、钻研指定教材。大多数院校在招生简章、试题汇编等处指明指定教材,考生应当以此为准;如果没有指明指定教材,应当向往届研究生或导师咨询;如果通过上述途径仍不能得知,应以所报考专业导师主编或参加编写的教材和所报考院校本科生使用的教材为准;如果确实没有或无法获得指定教材,应使用全国统编教材。 (5)专业概况。 考生在报考前应当大致了解一下所报考院校及专业的概况,如该院校及专业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的地位、院校特点、专业的研究对象、就业方向等。了解这些概况有助于考生结合自身的条件、兴趣和个人规划,选择自己理想的院校和专业。 (6)导师概况。 硕士生人校后将与导师建立很密切的师生关系,导师的学术水平、人品、研究方向、治学态度等将影响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将来的个人发展,特别是对有志于学术研究的考生,挑选一位德高望重、学识渊博、治学严谨的导师,尤为重要。 (7)试题特点。 各院校的试题往往具有自己的特点,如独特的风格、固定的题型、命题的重点等,这些特点对考生报考、复习、应考都有重要影响,所以考生在报考前应对有关院校及专业的试题特点作个大致了解。如中国人民大学试题总的特点可概括为:注重基础知识,强调理论性,密切联系实际,涉及面广;少有偏题、怪题。北京大学试题总的特点是注重基础知识,更强调理论性,题目平和,有“小题大作” 的倾向。中国政法大学试题的特点是强调新颖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理论的应用,题目中有一定的“新、奇、怪”色彩,与其他院校存在较大差异。武汉大学试题特点与中国人民大学相近,其他院校(如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等)大多注重基础知识,强调理论的运用,紧密联系实际,题目中常常涉及当年的热点问题。 3.考虑自身条件、个人兴趣及发展规划 考生在了解有关院校及专业的基本情况后,还要考虑自身条件、个人兴趣及发展规划等因素,以最终确定报考的院校和专业。考生应考虑的个人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历、工龄。 几乎所有院校都规定有考生报考时应达到的学历、工龄,并将其作为报考条件的主要内容。因此,考生在报考时一定注意查看招生简章中关于学历、工龄的要求,报考自己的学历和工龄符合要求的院校。 (2)外语、专业知识。 报考重点院校、热门专业,一般要求考生的外语和专业课成绩俱佳,报考国际法专业要求外语水平一定较高,否则一腮取无望。 (3)个人的特长、兴趣。 在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时,一定要考虑自己的特长和兴趣,如热衷哲学,可报考法理学;擅长外语,可报考国际法;经济学功底扎实,可报考经济法学等。考虑个人特长,有助于研考早日折桂;考虑个人兴趣,有助于将来个人的发展。在报考时二者均应予以考虑。 (4)个人发展规划。 报考研究生是人生的一次重要选择,每个人对自己的未来可能都有所设计,因此在报考时考生应考虑个人发展规划,以确定报考院校和专业,这样有助于按部就班,及早踏上成功之路。 (5)信息来源。 考生在报考时最好挑选能及时获得可靠信息的院校,因为各院校的报考条件、指定教材、招生情况、参考资料等经常会发生变化,如果有可靠的信息来源,就可以及时做好应变准备,确保研考取得佳绩并最终被录取。总之,考生在报考前应当全面了解所报考院校及专业的有关情况,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挑选自己理想的院校和专业,应特别注意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确保报考成功,这是研考成功的第一步。 二、复习技巧 复习是应试的基础,是研考成功的根本保障。一切应试技巧都是建立在认真复习、全面掌握有关知识的基础之上,离开全面、认真、深入、细致的复习,一切应试技巧都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可以说扎实复习、吃透教材是最根本的应试技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考生必须明确这一点,踏踏实实搞好复习,不可怀侥幸心理,到考场上去碰运气,这是我们想特别强调的一点。在复习中也有很多技巧,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找准教材、认真复习 教材是复习的根本材料,也是答题的基本依据,复习时应以教材为根本,全面、牢固地掌握教材内容,不可本末倒置,以复习资料、模拟试题之类的东西为主,任何复习资料都应当以教材为准,围绕教材内容而展开,并且无法替代教材,这是复习时首先应明确的问题。 明确教材的重要性之后,还应当明确使用什么教材。选择教材由以下三个标准确定。 (1)准确。所谓“准确”是指该教材为报考院校所指定的教材,或是有关导师主编、参与编写的教材,或是该院校学生使用的教材。例如,报考非在职法律硕士的考生应使用指定教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该书为全国各院校各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的指定教材,是命题和答题的依据,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1999年11月出版,主编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曾宪义。报考在职法律硕士的考生应使用指定教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大纲》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教程》,该书为全国各院校各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的指定教材,是命题和答题的依据,由法律出版社于2000年5月出版,主编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曾宪义。因为考题的范围、考查的内容、重点、有关问题的观点都与指定教材密切相关,所以使用教材一定要准确,这样才能事半功倍,成绩喜人,特别是在跨专业、时间紧的情况下,找准教材尤为重要。 (2)新颖。中国当前的法制建设正处于迅猛发展时期,几乎年年都有几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教材更新非常快,考生应密切注意新教材的出版,尽可能以新教材作为复习、答题的依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大多数法学教材都已修订,并有一大批新教材面世,所以考生一定选择新法规颁布之后出版的教材,尽可能不使用1993年1月1日前出版的教材,如刑事诉讼法学应使用l996年3月17日以后出版的教材,刑法学应使用1997年3月14日以后出版的教材。 (3)权威。目前法学教材多如牛毛,选择教材时一定注意其权威性。对于考综合课,一般说来复习一本指定教材和有关法规即可,但对于考专业课,仅仅复习指定教材还不够,还应当再看一至两本权威性的教材,以扩大知识面、开阔思路。一般说来,被确定为“高等学校文科教材”或“高等学校法学教材”的教材,以及几家重点法律院校出版社出版的本科教材,是同类教材的佼佼者。另外,1999年以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组织出版了“2l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共14本,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组织出版了“面向2l世纪课程教材”—— 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共14本,考生应以此为复习重点。在此再向大家介绍一下国家教委确定的六个重点学科,供大家参考。法理学:北京大学;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武汉大学3国际公法:北京大学。另外,博士点的设立是一个学校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中国目前有法学博士学位授予点39个,分布情况是:中国人民大学7个,即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北京大学7个,即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5个,即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中国政法大学5个,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武汉大学5个,即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西南政法大学4个,即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吉林大学2个,即法学理论、刑法学;清华大学1个,即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华东政法学院1个,即国际法学;厦门大学1个,即法学;山东大学1个,即法学理论。 2.阅读学术刊物、报纸,扩大知识面 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同于自学考试、大学的期末考试,它不仅要求考生牢固掌握基础知识,还要求考生有广阔的知识面,关注国内国际重大时事,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这类题目大多以论述题的形式出现,所占比重相当大,一般为20%到50%,考生不可忽视,在分数上拉开距离的往往就是在这个方面。如中国人民大学1995年经济法学的论述题为“论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法律问题”,宪法学论述题为“论宪法与人权的关系”,法理学的论述题为“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等。这些题目不仅要求考生有扎实的基本功,灵活的应变能力,还要求考生必须关注国内国际时事,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具有广阔的知识面。 研考复习虽然紧张,但考生不能仅仅满足于复习一本教材,专业课最好复习两本至三本教材,同时抽出时间阅读一些学术刊物、报纸,关注国内改革和国际局势,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获得高分。2001年的头等大事是中国将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考生必须注意与此有关的问题,如“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影响”,“加人世贸组织对民商法、经济法的影响”等。另外,今年是建党80周年,对于依法治国与加强党的领导,法与政策的关系等问题,考生也应注意。 我们建议大家读读下列刊物和报纸:《人民日报》、《半月谈》、《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政法论坛》、《中外法学》、《法学家》等,特别是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纂的“法学复印资料系列”。 3.了解最新学术动态,关注法学重点、热点问题 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试题,特别是简答题和论述题,多数与法学重点、热点问题有关,这些题目的分值又相当大,因此考生应予以高度重视。一般说来,法学重点、热点问题与国内国际重大时事,法律的制定、实施、修改,国内改革实践有密切联系,考生可以通过广播电视、学术刊物、报纸等途径予以了解。如香港、澳门回归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影响,《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和意义,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的必然性、重要性和局限性,依法治国,制定统一合同法、反垄断法、证券法、价格法、物权法的必要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等,都是2002年研考的热点问题,考生应当留意。’4.了解有关导师的研究方向及最新动向 导师所出的试题大多与其研究方向及研究重点有关,尤其是论述题更是如此。考生如果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及最新动向,就可能推测出命题倾向,甚至可猜出某些试题,及早做好充分准备,考试时便可游刃有余、稳操胜券。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及最新动向的最好方法是查阅其所发表的论文、主编或参与编写的著作等。 5.全面复习与重点复习相结合 综合课的考题一般都比较浅显,主要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是否理解掌握,一般而言复习一本指定教材或权威教材、记熟有关法规即可,无需深究。但对于专业课的考试这样还是不够的,因为专业课的试题中基础题一般占50%至70%,而提高题占30%至50%所以考生在专业课复习中应当把全面复习和重点复习结合起来,做到二者兼顾,而不是顾此失被。 所谓“全面复习”是指考生在复习专业课时应对教材的内容全面掌握,不能凭主观感觉猜测哪些内容考、哪些内容不考。复习时应持的正确态度是全面复习,全面掌握,把握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建立起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用全面、整体的观念看待每一个知识点,这样才能融会贯通,全面、准确、牢固、深入地掌握教材内容。研考试题覆盖面较宽,不仅考查重点、热点,还考查一些次要的、偏僻的知识点,考生务必全面复习。 所谓“重点复习”是指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对重要的概念、理论更多地投入时间和精力,力求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主次轻重。重点内容是研考的主要考查对象,并且所占分值极高,投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是应当的,也是值得的。 本书第二编的“应试要点”将每个学科的基本知识点逐一列出,而“重点、热点分析”则是探讨该学科重点理论问题和近年的热点问题,希望能引起考生足够的重视。总之,全面复习与重点复习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全面复习是重点复习的基础,重点复习是全面复习的深化,二者是“广”与“精”的关系,必须妥善处理,不可取此舍彼。 6.认真分析历年试题 分析报考院校及专业历年的试题意义非凡。因为各院校各专业的试题往往具有自己的特点,认真分析历年试题,做好总结,对于考生明确复习方向,确定复习范围和重点,做好应试准备都具有重要作用。分析试题主要应了解以下几个方面:命题的风格(如难易程度,是注重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还是发挥能力,是否存在偏、难、怪现象等)、题型、题量、考试范围、分值分布、考试重点、考查的侧重点等。考生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复习和准备,其效果一定颇佳。 现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试题分析为例,向考生具体介绍一下如何分析试卷。 (1)题型。人大经济法学试题的题型较为固定,有三种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 (2)分数比重。名词解释:30分,简答题:30分,试述题:40分。 (3)题量:名词解释:一般为6至10个,简答题:3个,论述题:2个。 (4)命题风格:注重基础知识,强调理论联系实际。 (5)考查重点。名词解释:涉及面广,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广度3简答题:主要考查考生对重要知识点和新法规的掌握;论述题:一般一题为经济法基础理论问题,另一题为理论联系实际问题,考查考生对重要理论的理解和运用。 (6)复习对策。全面复习,对次要内容掌握基本概念即可;熟记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牢固掌握重要知识点;对基础理论的主要问题有自己的见解;关注国内改革大事,以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对判断、案例分析之类的题型无需准备。 7.熟记法律条文 法律与法学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法律条文常常是法学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项重要考查内容,不仅综合课的试题如此,专业课的试题也不例外;不仅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而且简答题,有时甚至是论述题也是如此。因此考生对重要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实施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必须牢固掌握,对主要内容应达到熟记成诵的地步。纵观各院校历年试题,应用法学中几乎每年都有题目直接考查新法律、法规,希望考生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8.有针对性地练习 考生对教材及相关材料复习二至三遍后,可以针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的试题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既可以检查自己复习的效果,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待改进;又可以巩固所学的知识,使之条理化、系统化,还可以增长“实战”经验,到考场上就会感到轻松自如、尽情发挥了。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最佳方式是模拟考试,做有关院校历年的试题,然后进行评分,总结得失。 9.针对重点、热点问题写出小论文 简答题和论述题是研考中常见的题型,一般分值比重很大,对考生的成绩起决定性作用,也是检查考生的知识和能力的主要题型,同时还是难度最大的题型。简答题和论述题常与专业中的重点、热点问题有关,因此考生应留意本专业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并写出小论文,做好充分准备,一旦考试时遇到相同或相似的题目,你定会信心倍增,轻松自如,其结果一定令人惊喜。到了复习的最后阶段,压几道题,认真做一做,是很有益处的,备而不考远远胜过考而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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