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工计价管理暂行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暂行办法

ID:18631214

大小:226.50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8-09-19

验工计价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验工计价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验工计价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验工计价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验工计价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验工计价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验工计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各参建方的合法权益,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铁建设〔2006〕211号)、《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铁建〔2007〕72号)、《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644号〕及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验工计价是指对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协议)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

2、算的依据。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的建设项目的验工计价。建设项目完成的所有投资都应进行验工计价。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征地及拆迁、其他工程等均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程数量和计算工程价款;勘察设计费、工程咨询费、监理费等其他投资费用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作的数量和计价;建设单位管理费在批准的预算内,应按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计价。第四条 验工计价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第五条 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一)铁道部批准的设计概算和批复的相关费用;(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及征地拆迁有关实施协议;(三)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

3、合同、监理、咨询、设计等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四)经批准的开工报告;(五)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六)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七)公司签发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八)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变更设计和经批准的政策性费用;(九)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十)其他与验工计价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第六条 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按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第二章验工计价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 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计划

4、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共同参与,分级审核。第八条 各方的验工计价管理职责。(一)监理人负责对施工承包人(或实施单位)报验的已完工程(含永久设备、征地拆迁工程)数量表和验工计价表及相关的质量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的质量确认和计量,并在相关表格和封面签字盖章。(二)各指挥部负责对经监理签认的验工计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相关表格和封面签字盖章。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其他计价工作按公司相关部门工作分工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负责审核,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三)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负责对经指挥部签认的验工计价资料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

5、在相关表格上签字。安全质量部对不满足质量要求的验工项目进行一票否决。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其他计价工作按公司相关部门工作分工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负责审核,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四)计划财务部依据合同,负责对验工计价单价和费用进行审核,编制验工计价汇总表,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未经监理单位和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签认的工程项目和数量、安全质量部认定不合格的工程项目、未经物资设备部签认的物资数量和费用,不予计价。(五)验工计价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第三章验工计价方式及流程第九条 验工计价分“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两阶段办理。工程

6、竣工完成后进行末次验工计价,并据此结清合同约定支付的费用。(一)季度验工计价:承包人于季度第三个月末25日前(四季度在次年1月3日前),对当季实际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根据“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或计费标准,编制验工计价表及相关资料。(二)末次验工计价: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三)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验工计价先在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按规定流程上报、审核,经批准后打印纸质报表,有关人员签认。其他验工计价采用纸质报表按规定流程上报、审核、签认。第十条 季度验工计价流程。(一)建筑安装工程1.承包人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四季度在次年1月3日前),

7、依据合同(协议)约定的工程计量方法,统计经监理单位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按合同附表《工程量清单》和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分标段、分章节填报季度已完工程数量表和验工计价表,并附有关工程形象进度的文字说明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等)交监理单位审核。验工计价表中的工程项目、定额费率、数量和单价,应与合同附表《工程量清单》一致。2.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上报的验工计价资料后,3天内依据合同和有关规定,按设计图纸、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计量,对按施工组织已完工程的质量进行

8、确认,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和质量证明文件。承包人应及时派员协助监理人进行计量,并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若承包人无故未能到场,监理人所作计量结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