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ID:18612598

大小:80.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9-19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_第1页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_第2页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_第3页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_第4页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有效地收集、保管和利用城建档案,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及相关概念)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和文件材料,根据内容的形式和

2、载体的种类主要可分为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第三条(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将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市、县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城建档案事业与城乡发展相适应,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四条(实施部门)市、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具体负责全市各区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各县级市城建档案工作。各县级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建

3、档案管理工作。第五条(日常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草拟城建档案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二)负责本市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列入7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范围的项目进行档案专项验收;(三)接收和保管本市行政区域内需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资料;(四)征集和保护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的历史档案;(五)参加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六)统一管理全市地下管线档案和资料;(七)对馆藏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做好城建档案资源的信息公开、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全市城

4、建档案管理体系建设)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标准、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为统筹管理单位,各级建设系统专业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各县级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及各建设单位档案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城建档案管理体系,确保城建档案工作全面开展。第二章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和质量要求第七条 (接收范围)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和管理下列档案和资料:㈠各类城乡建设工程档案: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7.城市防洪、抗震工程;8.军事工程档案

5、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㈡各类地下管线(包括城乡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以及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工程档案。㈢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7㈣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㈤城市古旧地图、历史建筑构件等珍贵实物档案。㈥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乡建设档案。第八条(质量要求)城市建设档案

6、馆接收的档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㈠档案原则上是原件。㈡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㈢工程竣工图与工程实体相符,应当加盖竣工图章,且签字手续完备;竣工图的修改应符合规范要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应标注城市坐标及高程。㈣声像档案应当主题明确,内容完整,图像稳定、画面清晰,色彩真实,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重点工程还应有专题片。㈤电子档案的内容须与纸质档案、声像档案一致,其存储格式、载体和保存应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电子文件管理标准的要求。㈥档案资料的整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的要求,纸质档案、声像档案与电子档案的电子目录数据须一致,条目内

7、容和格式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第三章城建档案的报送和接收第九条(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对建设单位城建档案的形成、编制、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第十条(建设单位前期准备)建设单位应当从工程立项起,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出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的编制报送要求,做到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编制与工程进度同步,保证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完整。工程档案编制费用应当列入工程预算。第十一条(工程档案报送告知及地下管线档案查询利用)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资料内容和要求书面

8、告知建设单位,并与建设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