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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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根据《北京市政务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信息产业部的授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以下简称工程监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等项目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信息

2、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承建、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方面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信息系统工程的咨询和组织工作。第四条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负责全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行业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管理规范和等级评定条件;确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资质认证结果。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市信息办政策法规与行业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市信息办授权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作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机构,具体承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3、工程师资格和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核工作。第五条本市推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协议或者招标的方式优先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各级财政全部补助或者部分补助以及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实行强制监理。第六条本市实行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和监理分离制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承建;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不得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第七条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个人和单位必须分别具有信息系统工

4、程监理资格和资质。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分为高级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两个等级。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不同资质等级对应的监理能力如下:(一)甲级资质可以监理各类信息系统工程;(二)乙级资质可以监理建设总额为1000万元以下的信息系统工程。第八条申请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熟悉计算机技术和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并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申请高级监理工程师的,应当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二)具有工程系列中级以上或者相当级别的职称;申请高级监理

5、工程师的,具有工程系列高级以上或者相当级别的职称;(三)近3年参与监理3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申请高级监理工程师的,近3年参与监理5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取得监理工程师、高级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当分别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第九条甲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且实有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三)近3年至少监理过5个信息系统工程,其中至少有1个在1500万元以上或者3个在800万元以上;(四)具有必要的监理规范,已按ISO9000

6、建立了完备的质量保障体系并能有效实施;(五)取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5名,其中高级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名;(六)不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商务活动。乙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且实有资产总额在200万元以上;(三)近3年至少监理过3个信息系统工程,其中至少有1个在300万元以上或者2个在100万元以上;(四)具有必要的监理规范,已按ISO9000建立了完备的质量保障体系并能有效实施;(五

7、)取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高级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六)不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商务业务。第十条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人、监理资质申请单位均应当向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第十一条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定期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授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报市信息办备案。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应当本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监理资质申请单位的资质能力进

8、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授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并报市信息办备案。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监理范围、监理权限、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监理费用计取和支付、违约赔偿责任以及违约救济方式等内容。第十三条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第十四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客观、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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