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2009〕68号 关于加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的意见(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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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农〔2009〕68号关于加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继承管理的意见各镇(街)农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继承,切实保障股东群众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农村股份经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精神,现就加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继承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加强股权继承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股权是村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身份的资格证明,是股东村民享有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收益分配权以及监督管理权等各种权利的-10-凭证依据。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继承管理,

2、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成果,落实“生不增、死不减”的股权固化政策;有利于规范农村股份经济管理,保障村民的集体经济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村民利益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我市于2002年开始试点、2006年底全面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最早改革的村组完成改制已超过6年,随着越来越多股东的死亡,村民要求依法继承股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呼声越来越高。据统计,2008年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办理股权继承的超过6000宗,随着时间的推移,股权继承诉求将会越来越多。当前,由于缺乏政策规范,有的村组股权继承办理随意性大,程序手续不完善,给日后股权归属、股东分配留下隐患;有

3、的村组怕出错惹麻烦,没有开展股权继承办理工作,影响了股东权益的有效行使和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加强股权继承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股权继承管理。二、明确股权继承的原则要求股权继承要坚持依法依规、严谨规范和内部协调原则,推动股权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一)依法依规。要严格遵循《继承法》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村规民约、家长意志等妨碍公民-10-的合法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没有法定或指定继承人的,被继承人的股份划入集体股。法定继承开始后,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

4、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要贯彻男女平等精神,确保同一顺序的女性继承人与男性享有同等继承权。(二)严谨规范。股权继承是财产利益的再分配,容易引发利益相关人的争议和诉讼。在股权继承申请办理过程中,审查把关要认真严谨,程序操作要严格细致,文书格式要统一规范。对继承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重点审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表述是否准确无误,并对申请情况、审核意见等进行张榜公布,充分接受群众监督。(三)内部协调。继承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由其内部依据《继承法》

5、协商确定。继承人应本着互谦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股权继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和诉讼期间,不得办理继承手续,其股权暂由所在经济组织代管。村(居)集体参与继承争议调解的,要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不能介入当事人具体利益纷争。三、严格股权继承的程序股权继承要依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继承,并遵循下列程序办理。(一)协商。继承人只有一人的,按照下一步程序直接办理。继承人为两人以上(包括两人)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委托其中一人行使股权。对放弃继承的,应填写放弃农村(社区)股份经济组织股权继承人表(附件1),并由其

6、本人公开声明(附件2)。(二)申请。股权继承人应及时向集体-10-经济组织提交被继承人股权证书、申请(放弃)农村(社区)股份经济组织股权继承人表、股权继承声明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若有书面遗嘱、见证书(附件3)、公证文书等材料,应一并提供。在继承过程中提倡实行见证或公证。(三)审核。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要认真对继承申请的材料审查把关,向有继承权的人员、见证单位、证明人等了解有关情况,并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办理。(四)公示。理事会审核同意后,要把有关申请材料、继承人和放弃继承人等情况在村务公布栏张榜公告5天。如有异意的,应重新调查审核。(五)办理。集体经济组

7、织理事会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盖章。股权继承的时间应从被继承人去世后的次日算起,同时,被继承人股权证书和集体股东名册要进行相应变更。(六)存档。继承办理后要及时将有关资料交档案员保管,并统一编号,以便查阅。组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具备条件设立档案室的,应交由村级集体统一集中保管。(七)备案。股权继承办结30天内,要以村(居)集体为单位将继承办理情况汇总报镇(街)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四、加强股权继承工作的组织领导股权继承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促进股权继承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要建立健全制度,制定

8、本镇街股权继承具体细则,印-10-制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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