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环建函〔2018〕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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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邻环建函〔2018〕36号邻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邻水县丰袁建材有限公司光华页岩砖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邻水县丰袁建材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光华页岩砖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基本情况邻水县丰袁建设有限公司光华页岩砖厂位于邻水县关河乡棚店村13组,属改扩建项目。原建设内容已经我局批复同意(邻环建函[2012]51号)。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5.56%。占地34200平方米,其中砖厂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生产线,在原厂区建设1条旋转隧道窑生产线,配套

2、除尘及脱硫设施等,设计年产页岩砖6000万匹。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邻水县发改局审查后同意备案,(川投资备[2018-511623-30-03-245849]FGQB-0019号),选址符合关河乡总体规划,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公司—27—按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改扩建。二、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废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选用低硫煤,炉窑废气采用“双碱法烟气脱硫除尘“工艺处理后,满足《砖瓦工

3、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260-2013)相关要求;对破碎、筛分、输送及装卸场所,采取封闭式措施,保持原料适当湿度,有效控制工业粉尘对大气环境影响;炉窑烟囱高度不低于15米,并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二)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机械设备位置,认真落实减振、隔音等噪声综合防治措施,禁止夜间运行高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确保噪声不扰民。(三)落实废水处理措施。完善雨水和污水集排管网,实行“雨污分流”。脱硫除尘废水、场地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

4、用作农肥,不外排。(四)落实生产固废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处置。项目产生的废砖坯和除尘灰等应全部回用作制砖原料,脱硫渣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或者混合其他建材后用于铺路;废机油统一收集后用于机械设备润滑循环使用,不能完全利用的送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其暂存点应采取有效防雨、防渗和防流失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送城市环卫部门处理。(五)、在项目营运期间,应采取工程措施护坡,有效控制水土流失,—27—项目闭矿后,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及时复耕或绿化,避免土地闲置,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六)落实“以新带老”环保措施,对遗留环境问题进行治理。

5、三、根据总量控制核算原则,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47.71t/a,NOX≤19.58t/a。四、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五、由邻水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邻水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5月3日—27—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抄送:市环保局,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邻水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5月3日印—27—邻环建函〔2018〕37号邻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邻水县芭蕉河页岩砖厂年产4000万匹页岩砖生产线项

6、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邻水县芭蕉河页岩砖厂:你厂报送的《年产4000万匹页岩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基本情况邻水县芭蕉河页岩砖厂位于邻水县城南镇芭蕉村三组,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12.5%。总占地面积约36200平方米,其中页岩矿山占地面积27700平方米,制砖厂占地面积8500平方米,主要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制砖生产线1条,隧道窑1座,年产矸石砖4000万匹。该项目始建于2003年,属补办环评。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南镇总体规划,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

7、建设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厂按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生产。二、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废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选用低硫煤,炉窑废气采用“旋风+双碱法脱硫除尘”—27—工艺处理后,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260-2013)相关要求;对破碎、筛分输送及装卸场所,采取封闭式措施,保持原料适当湿度,有效控制工业粉尘对大气环境影响;炉窑烟囱高度不低于15米,并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二)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

8、机械设备位置,认真落实减振、隔音等噪声综合防治措施,禁止夜间运行高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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