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ID:18536292

大小:92.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9-18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_第1页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_第2页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_第3页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_第4页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本公司管理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民事裁定书【(2008)沪二中民四(商)破字第2-5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上海二中院于2008年9月27日依法受理债权人上海泰升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债务人本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在重整期间,本公司及管理人于2008年11月11日向上海二中院及第一次债权

2、人会议提交了《华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于2008年11月20日,向上海二中院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提交了《华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过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表决,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依法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组表决结果未达到法定的通过数额。2008年12月1日,经第二次表决,普通债权组依法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因重整计划草案涉及本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设出资人组,于2008年11月21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08年12月2日,本公司及管理人向上海二中院提出批准重

3、整计划的申请。上海二中院认为,在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分组表决中,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均依法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现本公司及管理人向上海二中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该重整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批准条件。据此,上海二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如下:一、批准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特此公告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12-17附件: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前言债权人上海泰升富企业

4、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债务人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股份”)破产重整一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已于2008年9月27日依法裁定受理,并指定华源股份清算组作为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管理人成立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包括对债务人实施接管,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债务人的债务人向管理人履行债务,开展债权登记审核工作,聘请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华源股份现有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制订重整计划等。考虑到华源股份

5、作为上市公司,其重整计划将涉及债权人、企业职工、全体股东和潜在重组方的利益平衡、调整和安排,加之华源股份保留上市资格的时间非常紧迫,故管理人将重整计划的协商与制作视为华源股份重整工作的重中之重。截至目前,管理人已完成对华源股份债权审查、资产审计、评估及偿债能力分析等各项基础工作,对华源股份的现状已有较全面的了解。现管理人及华源股份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华源股份的实际情况,并在充分考虑债权人、企业职工、股东和潜在重组方等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制作本重整计划,供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一、华源股份基本情况(一)设立情况华

6、源股份于1996年7月18日通过募集方式设立,其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B股”)股票于1996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其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内资股(以下简称“A股”)于1997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华源股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9,445,120.00元,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聚酯产品、化纤、棉毛丝麻纺织品、印染及后整理制品,服装服饰、生物制品、农药及中间体(限分支机构经营)、药品原料及制剂(限分支机构经营)、保健品(筹建)、新型建材、包装材料、现代通讯信息新材料及相关器件,上述产

7、品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销售自产产品;投资举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具体项目另行报批);经营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华源股份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集团”),目前华源集团持有华源股份154,932,000股A股,占华源股份总股本的24.61%。华源股份下设3家分公司,包括常州化纤分公司、常州合成材料分公司、无锡织染分公司,并有9家控股子公司及5家参股子公司,所有下属企业均已停止生产经营。华源股份进入重整程序前,已丧失盈利能力。因华源股份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亏损,上海证券

8、交易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5月19日起对华源股份股票实施暂停上市。(二)申请重整情况华源股份设立后,为维持并扩大生产经营,曾陆续向多家商业银行贷款,并为多家子公司提供担保,债务负担十分沉重。自2004年起,受市场影响,公司经营遇到困难;同时,由于各家商业银行调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