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物权法课前水平测试答案及解析

民法总论、物权法课前水平测试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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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统强化班www.zhongheedu.com民法总论、物权法课前水平测试答案及解析1.答案:C解析:物权是支配物并具有排他性效力的财产权;债权是得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权。故A项正确。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支配权的行使无须其他人积极义务的配合,只要容忍、不行使同样的支配行为即可。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故B项正确。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形成权的独特性在于只要有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权利发生法律效力。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

2、形成权。而C项说法不符合形成权的要素,表述错误。D项属于形成权,说法正确。依题意,C项当选。2.答案:B解析: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不同于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依照我国现行法规定,欠缺行为能力、处分权、代理权、债权人同意的均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本题中,乙属于欠缺处分权的行为,故答案应为B项。3.答案:C解析:甲的误解构成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行为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但是因重大误解而主张变更权、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仲裁机构请求,而不得自行主张行为无效或变更。4.答案:A解析:乙的行为属于超越代理权的行为,而超越代理权

3、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而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是被代理人有权拒绝接受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故选项A正确,选项C、D错误。《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故B项错误。5.答案:D解析:依据《物权法》第127、129条的规定可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采意思主义,即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仅仅具有对抗效力,故A项错误;依据《物权法》第24条规定可知,船舶物权的设立采登记对抗主义,所以B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4、。”故C项错误。D项的依据是《物权法》第29条,D项正确,当选。6.答案:A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1号楼B座1101室电话:010—82168889传真:010—821684565系统强化班www.zhongheedu.com解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共有权和成员权。根据《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单元楼的楼顶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共用部分,个别区分所有权人无权处分。甲虽然是楼

5、顶一套单元房的所有权人即区分所有权人,但是楼房房顶所有权并不归属于甲一人,甲无权独自允许乙公司使用房顶,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区分所有权人对共用部分,有权按照一定比例分享其产生的收益。所以,A项错误,符合题意。7.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动产善意取得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

6、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条明确了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本题中,甲为无权处分人,其与丙签订的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该合同因乙拒绝追认而无效,故A选项错误。根据上述规定,善意取得只要求无权处分人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动产即可,无需已经支付全部价款,故丙未支付剩余价款不影响其善意取得该笔记本电脑,乙无权请求丙返还电脑,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丙为善意第三人,其与甲之间不存在串通损害乙利益之行为,故无需负连带赔偿责任,故D选项错误。当然,乙有权请求甲负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丙支付剩余价款。8.答案:B解析:《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

7、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1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17条第2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可见,在本题中,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所以A、C、D项均错误,B项正确。9.

8、答案:D解析:依《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本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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