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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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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市、县级储备粮网上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16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6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国有粮食企业粮食交易的意见〉的通知》(赣粮发[2011]6号)、市农粮局《关于规范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粮食交易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受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委托,赣州赣南粮油批发市场粮油电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担赣州市、县级储备粮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为保证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交易细
2、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赣州市、县级储备粮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交易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竞价采购交易,交易双方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交易中心进行的粮食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交易采取电子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货仓库为买方确定的实际储存库点。参加网上电子竞价采购交易的卖方为自愿报名参加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经纪人及种粮大户。第二章交易准备第四条参加交易的卖方代表须交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粮食经纪人资格证,并携带单位公章或合
3、同专用章及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不是交易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易授权书》。参加现场电子竞价交易的,须携带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本人身份证,在报到时进行资格确认。上述资料在交易前须交至交易中心,办理好网上电子竞价交易手续。6第五条买卖双方首次交易必须到本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开通附属账户。买、卖双方各须预交交易保证金80元/吨和手续费保证金5元/吨,保证金在竞价交易会前必须汇至附属账户。第六条交易中心审验交易代表的各项资料后,确认交易资格。交易账号及密码的发放:参加现场电子竞价采购交
4、易的,由交易中心在正式交易会前一个工作日将会员号、密码发给具有资格的交易代表;参加远程交易的,由交易中心在正式交易日前一日以电话通知卖方正式交易代表手机的方式提供。实际交易账号、密码等为卖方的资格凭证,属卖方的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如丢失或泄露责任自负。第七条参加竞价采购交易的买方须在正式交易日前一周向交易中心提供真实、有效的《赣州市、县级储备粮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清单》,所买粮食的存粮地点、品种、数量、质量、生产年份、等级等资料,委托起拍价应在正式交易日前一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买方资料(加盖公章)可采取快
5、递、传真方式提供给交易中心。第八条交易中心于每次竞价交易会前通过“中国谷物网”(www.ex-grain.cn)、“赣南粮食交易网”(www.gngrain.com)发布《赣州市、县级储备粮网上竞价采购交易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赣州市、县级储备粮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清单》(以下简称《交易清单》)。第九条交易中心于每次竞价交易会前在“中国谷物网”(www.ex-grain.cn)、“赣南粮食交易网”(www.gngrain.com)公示《交易授权书》、《赣州市、县级储备粮网上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以下
6、简称《细则》)、《赣州市、县级储备粮网上竞价采购交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样本等信息。并于交易日前对交易代表进行操作培训和说明。第三章交易地点和时间第十条交易时间:见交易公告公示交易时间。6第十一条因公共网络资源出现故障造成交易中断的,交易中心有权推迟或暂停交易。卖方在远程交易因其终端设备等原因不能正常交易的,不影响整体电子竞价交易的正常进行。第十二条交易地点:1、赣州粮油电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赣州市文峰路粮食城B2栋);2、网上远程电子交易;3、卖方也可就近在南方粮食交易市场各分市场参加交易。第
7、十三条交易时间、地点如临时有变更,交易中心将提前公告第四章交易秩序第十四条参加现场交易的交易代表凭交易代表证按时入场。参加网上远程竞价交易的应按时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www.ex-grain.cn)。第十五条进场人员应服装整洁,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场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交易大厅内禁止吸烟、打电话和大声喧哗。第十六条交易活动必须按照交易中心确定的交易方式、交易程序进行。第十七条禁止恶意串通交易价格等损害他人利益的一切行为。对严重扰乱交易秩序的人员,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场。第五章交易程序第十八条竞
8、价采购交易所报价格为送到买方指定承储库点的仓前汽车车板价。第十九条竞价采购交易按委托标的序号顺序依次进行。第二十条开市后,卖方交易代表利用计算机按交易标的号逐批次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标的起价开始报价,并按每吨2元的整倍数递减报价。第二十一条在标的起价上无人应价时,即撤销该笔交易。6第二十二条卖方如接受计算机报出的价格,应点击计算机应价,竞价数量已超过预交交易保证金所能竞卖的数量的不可再参加竞价。第二十三条卖方一经应价,不得撤回。第二十四条卖方在新价位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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