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487448
大小:58.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9-18
《西安工业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草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西安工业大学考试管理工作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建设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严肃考纪。端正考风。使考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育部高教司[1998]33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引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和灵活应用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自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第三条考试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
2、实、严谨的原则。凡属于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包括公共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专业必选课和选修课等)都要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也要进行考试或考核。第四条凡本校在籍的本专科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试或考查,并得到相应的成绩评定,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第一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考试工作由教务处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依照本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和协调,各院(系)由主管教学的领导依照本条例、教学计划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第六条各院(系)主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召开“三会”,即
3、:1、院(系)领导办公会:结合本院(系)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62、系(室)主任、任课教师、教学秘书、年级主任和监考人员会。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的评定等。3、学生考试动员会。申明复习和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把学风、考纪教育座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契机,通过考试纪律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以真实优良的成绩证明自己,在考试过程中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第二章考务工作第七条考试时间1、考试时间的确定应依据当年的校历及各年级各专业的教
4、学进程安排。2、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3、考查课的考试时间可用最后一次教学学时随堂进行考试,也可在教学任务完成后由开课院(系)自行安排并将考试安排报教务科备案,经教务科统一协调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的,应提前向教务科提出申请。4、考试课的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并编制考试日程表。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动。已经批准提前考试的科目经备案后不再列入考试安排日程表中。5、所有课程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考试。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考试的,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院(系)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后
5、,报教务处审定。6、期中考试是针对一年级新生安排的考试。考试科目《大学英语》、《高等数学》两门基础课。没有此课程的专业班级由教务处抽取与本专业相关的两门考试课进行考核。期中考试成绩应占期末考试成绩的30%左右。第八条考场安排:按照考场座次表以课程教学班为单位,并满足考生隔位就座的原则安排考场。第九条主考和监考61、所有考试都要安排人员负责监考。主考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担任,统考课程可由系(室)主任或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担任。主考应根据学校的考试进度安排,全面负责课程的考试实施,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2、考试课程的监考由开课院(系)和学生所在院(系)共同承担。每个考场必须
6、安排一名主监考和至少一名副监考。主监考由开课院(系)教师承担,副监考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师承担。每个自然班安排一名副监考,两个自然班安排两名副监考,三个自然班安排三名副监考。3、考查课程的监考原则上应由开课院(系)承担,学生所在院系不承担监考工作。如果因特殊原因开课院(系)无法承担,应提出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4、补考的监考:考生在20人以下者,由主考教师担任监考。考生在20人以上者,安排学生所在院(系)的教师承担副监考。5、各院(系)必须严格按照考试日程表上的监考人数安排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必须落实到人。不得随意减少监考人数,不得以主考教师代替监考教师。6、考试期
7、间教务处将组织由院(系)、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各部门领导及校督考组成员参加的巡视组到各考场巡查监考和考试执行情况。并及时处理考试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偶发事件。第三章考试方式和考试条件第十条考核方式1、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课实行百分制,考查课实行五级分制。各课程的考核性质,根据批准的培养计划规定执行。2、考试方式包括闭卷、开卷、笔试、口试、论文、作业或相互结合等多种形式。除主干基础课采取闭卷笔试外,其他课程由院(系)批准,主讲教师可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以及教学要求确定灵活多样的考试方式。3、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分别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