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_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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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短期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声明、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持有保险单签发地常住或者临时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妇女并已领取准孕证或者准生证且身体健康,无妊娠和分娩禁忌症者,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者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

2、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生育的婴儿为附带被保险人。除非本合同特别指明,本合同以下所说的被保险人,均不包括附带被保险人。第三条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第四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保胎失败导致流产、引产,本公司给付流产引产保险金额全数;二、怀孕九个月(含九个月)以上的被保险人在分娩住院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额全数;三、附带被保险人出生后身故的,本公司给付婴儿

3、身故保险金额全数;四、附带被保险人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鉴定属于先天性疾病需要治疗,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医疗保险金,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保险期间届满附带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所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十五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九十日为限。五、附带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鉴

4、定,其残疾程度达到《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中第一级残疾等级的,本公司给付残疾保险金额全数。第五条责任免除一、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流产、引产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五)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身故或者流产、引产;(六)被保险人酒后驾

5、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七)被保险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致怀孕而行流产、引产;(八)被保险人习惯性流产一年超过二次者;(九)被保险人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行为;(十)被保险人因患不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而转院治疗的。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第五页)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附带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发生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附带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流产、引产;(三)患先天性疾病的附带被保险人诊疗所支出

6、的属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自费项目的医疗费用;(四)附带被保险人因患不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而转院治疗的。第六条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第七条保险费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一次交清。第八条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一、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1.保险单;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3.公安部门或者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

7、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二、申请医疗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1.保险单;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4.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三、申请残疾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1.保险单;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4.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第

8、九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后,至被保险人分娩之前,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被保险人分娩后,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单和投保人法定身份证明。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终止,本公司于接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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