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汇和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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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汇和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东莞汇和电子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六安科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04月34第一章总则1.1任务由来东莞汇和电子有限公司属于扩建项目,位于东莞市谢岗镇花园工业区(广场北路59号)。项目成立于1999年6月,项目成立之初编制了《东莞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编号为:1999年0185号)。后于2005年进行扩建,于2005年8月委托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编制了《东莞汇和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5年9月16日通

2、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编号:2005年2143号)。同时,项目环保设施于2008年10月17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文件号:东环验[2008]4-1140号)。现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再次进行扩建。项目扩建前总投资5125万港币,占地面积9600m2,建筑面积9600m2,主要从事单面印刷线路板的生产,年产量为27万m2/a(原环评产量为720t/a,折合为27万m2/a),设有印刷线路板酸性蚀刻生产线3条,并设有550KW康明斯发电机2台。项目本次扩建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法人代表、产品种类等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投资

3、1000万港币,增加产品单面印刷线路板123万m2/a、蚀刻线2条,并取消原有发电机2台。项目扩建后总投资6125万港币,占地面积9600m2,建筑面积9600m2,主要从事单面印刷线路板的生产,年产量为150万m2/a,设有印刷线路板酸性蚀刻生产线5条。项目扩建后共有员工400人。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投入使用后,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4、会第12次会议修订后的《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0年134月,六安科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接受东莞汇和电子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了“东莞汇和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即成立了包括水环境、环境噪声、环境空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环评项目课题组,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了有关的工程资料,进行了该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环

5、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该项目的生产特点,编制了《东莞汇和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专家于2010年2月8日对评价大纲提出了评审意见,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以东环建【2010】2-082号文作出了审查意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环评单位对大纲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在此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并在东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等有关单位的支持与协助下,编制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2评价目的和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针对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

6、征,预测该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对当地水、气、声等环境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并提出必要的治理措施和必须达到的环境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其建设的可行性,为项目实现优化选址,合理布局,最佳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使其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结合该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特点和厂址区域环境现状,确定本次评价遵循的原则如下:(1)建立和健全环保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清洁生产”、“污染源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政策。(2)在对各污染源实施治理方面,首先考虑不能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7、为原则,使周边环境空气和纳污水域保持环境容量满足功能区要求,外排污染物在严格执行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应尽可能地得到削减。(3)通过类比调查和实测资料相结合确定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产生的污染源强,在保证评价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利用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成果资料及该地区近几年的有关环境现状监测资料。(4)环评的全过程中坚持为工程建设的决策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注重环评工作的针对性、公正性和实效性。341.3编制依据1.3.1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

8、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后2000年9月1日执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后2005年4月1日执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实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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