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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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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08月6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目录1总论11.1任务由来11.2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11.3评价标准11.4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41.5评价工作等级41.6评价范围51.7评价重点和评价因子52建设项目概况72.1建设项目名称、性质、位置72.2改扩建前项目工程概况72.3改扩建项目工程概况72.4改扩建后项目工程概况73结论
2、113.1工程分析结论133.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33.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143.4风险评价结论153.5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性结论173.6清洁生产评价结论173.7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193.8选址可行性结论193.9公众参与结论193.10总量控制指标结论203.11综合结论203.12建议20附图6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总论1.1任务由来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1年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详见《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东环建[2001]1179号)
3、,厂址设于东莞市虎门镇北栅村东坊工业区(详见附图1地理位置图,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北纬22°50'33.62",东经113°43'25.39"),年产多层电路蕊板720万平方尺(80万平方米)。因生产需要,2004年7月项目增加4台发电机,委托海南瑞岛环境顾问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4年8月25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详见报告表:2004-2142)。同年10月,项目增加3台导热油锅炉,并委托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4年12月24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
4、(详见报告表:2004-3193)。2008年,项目环保设施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详见批复:东环建[2008]31895号。现因业务需要,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决定暂停产品多层电路蕊板的生产,其相应生产设备均暂停使用(保留其中1台蚀刻机,用于检验新产品),同时增加产品覆铜板及半固化片的生产。改扩建项目在原厂区内进行,总投资198万美元,年产覆铜板720万张及半固化片3360万米。1.2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表1-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编号项目内容1水环境功能区属Ⅳ类区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Ⅳ类标准2环境空气功能区属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3环境噪声功能区属2、3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3类标准4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虎门宁洲处理厂5是否属工业园区否6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3评价标准1.3.1环境质量标准表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mg/L,pH除外)指标(GB3838-2002)Ⅳ类标准水温(℃)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平均最大温降≤2pH值(无量纲)6~9溶解氧≥3化学需氧
6、量≤30五日生化需氧量≤6氨氮≤1.5总磷(以P计)≤0.3总铜≤1.0悬浮物≤150*石油类≤0.5注:*国家环保总局推荐表1-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m3)项目取值时间浓度限值(mg/m3)选用标准二氧化硫SO2年平均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及2000年1月6日修改单日平均0.151小时平均0.50二氧化氮NO2*年平均0.08日平均0.121小时平均0.2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0.10日平均0.15氯化氢HCl日平均0.01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1次最高浓度
7、0.05H2SO4日平均0.11次最高浓度0.3氨气(NH3)一次最高浓度0.2甲醛一次最高浓度0.05丙酮日平均/1次最高浓度0.8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8小时均值0.6参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总挥发性有机物8小时均值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1号通知作修改。6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表1-4环境噪声标准功能区划类别标准值昼间夜间北厂界36555东、南、西厂界260501.3.2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1)生产废水改扩建前项目生产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
8、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改扩建后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2)生活污水表1-5生活污水排放标准(mg/L,pH除外)污染物指标《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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