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不含增值税税额)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在2009年12月1日时,甲公司应确认的其他应付款金额为()元。 A.20000B.180000C.200000D.34000 2、恒通公司和远华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6月1日,恒通公司委托远华公司销售300件商品,协议价为每件80元,该商品的成本为50元。代销协议约定,远华公司企业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恒通公司无关,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已经收到,则恒通公司在2009年6月1日应确认的收入为()元。 A.0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