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告审计实施情况;9)本所章程约定的其他事项。 2、 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1)全面负责审计业务; 2)按照业务质量三级复核的程序,负责全所业务报告的审核签发、交付打印、发出; 3)制订本所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和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4)制订本所的各项业务规范并指导其实施; 5)解决本所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责成当事人妥善处理; 6)负责客户对本所审计业务的质询和解答;3、 部门经理 1)全面负责各部门的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2)负责部门计划与部门总结的编制与撰写;3)主管部门工作,带好一组人马。 ① 对本部门的人、财、物的管理全面负责; ② 负责本部
3、门员工的费用审批和签报; ③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引进、考查、考核、晋升、降级、辞退、奖励与处罚,努力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即:员工的职业道德、执业风险意识、劳动纪律、工作效率、工作责任心、执业水平、工作业绩等; ④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奖金分配; ⑤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请假、休假事宜审批。 4)对本部门业务实行全面监管。 ① 负责下列重大业务项目事项的复核:重要性水平测试、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等; ② 在授权范围内,参与洽谈项目、承揽业务、签定业务合同、收取审计费用; ③ 负责本部门业务报告的签发。 5)维护本所形象和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