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创新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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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创新与不足丁婷(北方民族大学商学院宁夏银川750021)摘要:为适应世界各国公司资本制度渐趋缓和化的发展趋势、克服我国原有公司资本制度的诸多弊端,我国在公司法的第三次修订中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巨大的变革,这些突破和创新对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促进公司发展,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有着重大意义,但在充分肯定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创新的同时,也应当正视现行公司资本制度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关键词:公司法公司资本制度创新完善公司是资本的集合体,其信用基础

2、寄托于自身资本的真实和稳定,这种真实和稳定不仅对公司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对于社会的交易安全都至关重要。任何一种法律制度都有其特定的价值取向,反映着立法者的价值追求,公司资本制度也不例外。在公司的设立、运营、终止等各个环节中,公司资本制度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调控角色,其设计的优劣,也将直接影响公司自身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变革的必然1993年公司法制定之时,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市场规则不健全、信用短缺,公司设立过程中投机、欺诈滥设现象普遍。在这样一种公司不规范发展的情况下,要维持

3、公司的信誉,公司法在资本制度方面的唯一的选择只能是严格管制。因而出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以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的需要,我国立法者借鉴了大陆法系的立法经验,确立了以“安全”作为首要目标,严格遵循资本三原则和法定最低资本额的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不可否认这种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在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建立之初的确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巩固公司的资本结构,推动国有体制改革,能够有效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并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公司的滥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

4、易组织以后,这种带有一定计划经济体制印痕的公司资本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我国日趋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适应现代国际竞争的需要,与国际上公司资本制度逐渐走向宽松和灵活的发展潮流不相符合,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其弊端日渐凸现。因而在认真总结我国公司实践的经验教训,大胆吸收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对公司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于2005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二新公司法资本制度的创新修订后的新《公司法》(以下简称新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公司资本制度方面有许多重大的突破和创新,既符合世界各国公司资本制度

5、的缓和化趋势,更为我国公司制度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收稿日期:2008-3-作者简介:丁婷(1972-),女,回族,北京市人,北方民族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本文为北方民族大学2006年校级科研项目(2006Y009)(对实施新《公司法》与宁夏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调查与思考)与200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06NXCJY14)(产业结构对宁夏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分析

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7(一)降低最低注册资本限额鼓励投资创业新法不再按

7、照公司经营内容分不别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而是将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统一降到人民币3万,股份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下调到500万。[1]这一变化的立法意图就在于降低公司的设立门槛,放宽准入的条件,广泛利用社会财富,充分调动创业者的积极性,为科技转化为生产力开辟渠道,促使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市场,使更多的公司得以设立发展、参与竞争,从而改善我国的竞争机制,更好地实现市场经济。这也为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二)允许分期出资

8、,避免大量资金闲置新法采纳了“二元化公司资本制度双轨制”,[2]对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缴付折衷资本制,[3]而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仍采用严格的法定资本制。[4]新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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