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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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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巢湖学院教学工作规程院字〔2012〕89号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实现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与办学效益,保证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高〔1998〕33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格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本科教学是学校办学的基础和方向,学校要真
2、正把人才培养放在首要地位,把教学工作作为经常性的中心工作,不断调整和明确办学思路,切实增加对本科教学工作的投入,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二条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为依据,用符合时代发展的教育思想和观念为指导,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第三条教学工作的基本内
3、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诸方面。第四条教学投入与教学条件。学校要采取可行措施保证领导精力、教师精力、学生精力的投入。保证教学经费的生均值和年度递增比例符合国家规定。用好有限的教学经费,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加强教学基本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多渠道筹集教学经费,并随着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和高教收费制度的改革,逐步增加对教学工作的投入。第二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第五条学校实行党
4、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确定各级教学管理目标,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加强以学院(系、部)为主体的教学行政管理,加强以教研室为主体的基层业务管理,加强师生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加强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有关业务的指导,加强评估机构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民主管理,形成整体一致的目标系统和稳定有序的工作机制。第六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与决策机构。教学指导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有管
5、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讨论和决定教学及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意见或结论作为学校和学院(系、部)教学工作进行决策的依据。第七条教务处是全校教学管理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据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等,组织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运行,对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研究,推进教学基本建设,对有关教学资源和教学经费的调度使用等进行管理,保证全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第八条二级学院(系、部)是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学院(系、部)院长(主任)全面负
6、责本单位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工作整体安排,负责本单位的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教学运行、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的监控、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以及有关教学资源和教学经费的调度使用等工作。第九条教研室是按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是教学与科学研究的基层单位。教研室主任在学院(系、部)组织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教研室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教学工作和学术研究活动,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团队建设,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水平,负责组织教研室层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等工作。第三章教师任课资格与要求第十条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认真贯彻
7、党的教育方针,严格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教风、严谨的治学态度、崇高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第十一条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懂得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够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和手段进行教学。第十二条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按照拟开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熟悉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教材内容、掌握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书及其他参考资料,了解本专业(课程)的最新发展动态和最新技术等。第十三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
8、高校教师资格;或在某一领域具有特殊技能的专家、工程师、技师等,并经学校认定具备教学能力的。主讲教师必须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第十四条新教师要根据学校导师制要求,经各个教学环节如听课、辅导、答疑、习题课、批改作业、讨论课、实验课、指导实习等严格的训练,配合指导教师做好相关教学工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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