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城照明管理办法立法依据和参考依据

抚顺城照明管理办法立法依据和参考依据

ID:18370911

大小:88.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9-17

抚顺城照明管理办法立法依据和参考依据_第1页
抚顺城照明管理办法立法依据和参考依据_第2页
抚顺城照明管理办法立法依据和参考依据_第3页
抚顺城照明管理办法立法依据和参考依据_第4页
抚顺城照明管理办法立法依据和参考依据_第5页
资源描述:

《抚顺城照明管理办法立法依据和参考依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抚顺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立法依据和参考依据规章条文立法依据和参考依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能源节约,改善城市照明环境,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建部4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城市照明,是指在城市市区内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名胜古迹以及其他建(构)筑物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本办法所称城市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照明的照明器具及配电、监控、节能系统的设备和附属设施。依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2、(一)城市照明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隧道、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名胜古迹以及其他建(构)筑物的功能照明或者景观照明。(二)功能照明时指通过人工光以保障人们出行和户外活动安全为目的的照明。(三)景观照明是指在户外通过人工光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照明。(四)城市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照明的照明器具以及配电、监控、节能等系统的设备和附属设施等。第三条市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城市照明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市照明实施监督管理,城市照明设施管理专业机构受市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区(含经济开发区,下同)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照明主管部

3、门具体负责辖区内所管辖城市照明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参考《太原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第四条 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市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受其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照明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规划、园林、质量技术监督、供电、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参考《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四条10发改、规划、建设、财政、国土、公安、房产、交通、水务、质监、电力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市市政管理部门是城市照明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市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机构

4、受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市本级城市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建设、园林、公安、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第四条城市照明以功能照明为主、景观照明为辅,坚持遵循统筹规划、同步建设、经济适用、安全节能、美化环境的原则。依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条城市照明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第五条建设和养护城市照明设施,应当优先使用高效节能产品,积极采用

5、节能控制技术,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措施。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在城市照明中的应用。依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城市照明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严禁使用高耗能灯具,积极采用高效的光源和照明灯具、节能型的镇流器和控制电器以及先进的灯控方式,优先选择通过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任何单位不得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的行为。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城市照明设施,对损坏、盗窃和非法收购城市照明设施等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参考《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城市照明设施,对损坏

6、、盗窃和非法收购城市照明设施等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七条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内容包括:(一)根据城市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的需要,提出城市照明的量化指标。(二)根据城市自然地理环境、人文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城市的功能分区,确定其照明效果。(三)明确景观照明的设置地点和范围。依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六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本

7、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10第八条市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照明设施年度建设、维修养护、更新改造计划,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纳入年度城市建设计划。依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九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九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审批时,应当同时审查配套城市照明方案,并邀请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按照有关建设标准和本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配套建设城市照明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