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369319
大小:367.81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9-16
《县乡三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实施清单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实施清单标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2基本编码D15021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子项名称5实施主体龙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龙州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8联办机构无。9办理地点龙州县大塘路龙州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交通运输局窗口10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11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1—8813655监督电话0771—881264012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
2、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2004年7月1日起实施,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2.《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第五条—13—从事客运经营、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按照经营许可核定的范围、方式、种类、场所从事经营活动。13实施对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含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摩托车维修经营)或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企业或个人14行使层级此事项属于县级管理。(江州区范围由崇左市运管处负责行使职权)15权限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4、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16行使内容申请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17通办范围无。18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19实施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2004年7月1日起实施,2016年2月6日国
5、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七条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令第7号公布实施,2005年8月1日起施行,2016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第2次修正)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
6、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13—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
7、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
8、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