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3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诉讼参加人

第12、13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诉讼参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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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2章行政诉讼的管辖一、管辖的概念和种类(一)概念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其内涵包括:(1)管辖是普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不受理和执行行政案件。(2)管辖是上下级法院、同级法院之间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解决不同审级和同级不同区域法院之间的权限划分问题。(3)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分工,不包括第二审及再审案件的分工。我们实行四级两审制,第二审是第一审的继续

2、,确定了第一审案件的管辖,第二审案件的管辖也就相应确定。另外,执行也是按第一审案件的管辖标准而定。(4)管辖权与主管权之间的关系。主管权是管辖权的前提,主管权是管辖权的前提,主管是指法院有权审理行政案件的范围,针对的是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关于处理行政争议的权限划分问题。管辖针对的是法院系统内审判案件的权限。(二)管辖的种类(1)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级别管辖解决不同审级法院之间管辖权的划分,地域管辖解决行政案件由哪个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问题。(2)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法定管辖是指由法律直接确定的管辖,裁定管辖是指在特殊情况下,由法院直接移送、指定等行为确

3、定的管辖,具体包括指定管辖、移转管辖和移送管辖3种。(3)共同管辖与单一管辖。共同管辖是两个以上法院同时对一个案件均有管辖权,单一管辖则是只有一个法院有管辖权。二、级别管辖(一)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P107(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P108+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重大、复杂”的客观条件是:案件所涉及的人数众多,在本馆内影响较大;案件本身也比较复杂,案件在查处方面有相当的困难与干扰;案件在本辖区内有示范作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此类案件包括:(1)被告为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需要注意的是:第一

4、,被告须是人民政府而不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第二,被告须是县级以上政府,即县政府、不设区的市的市政府、市辖区的区政府以及县级以上的市政府;第三,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均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不能附加案件影响重大或基层人民法院不宜审理的案件;第四,虽然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排除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不意味着所有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若这类案件属于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集团诉讼是共同诉讼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当事人一方或

5、双方至少为5人以上,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案件、土地征用案件、城市规划拆迁案件等。(三)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高级人民法

6、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反倾销案件与反补贴行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迄今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尚未管辖过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地域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P109-P110(二)特殊地域管辖P111-P112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1)这里的“不动产”必须是案件的客体或者当事人争议的标的,或者“不动产”是产生行政诉讼的原因,当事人起诉就是为了解决

7、不动产权属问题。如果不动产仅仅是证据或关联情况,则不属于不动产案件。(2)临界不动产案件,有关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这里比较常见的是因临界库区、保护区而发生的案件。(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因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行为提起行为诉讼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确定管辖法院:第一,产权界定行为直接针对不动产作出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产权界定行为针对包含不动产在内的整体产权作出的,由最初作出产权界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产权界定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

8、民法院管辖。(三)共同管辖1.概念共同管辖又称管辖权的竞合,是地域管辖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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