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云霄城关段改建工程及莆政路提升改造工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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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道324线云霄城关段改建工程及莆政路提升改造工程土地、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云霄县城市总体规划》及本道路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基本原则实行阳光征收,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以人为本、权益保障、和谐征收”的原则,坚持做到“五公开、三统一”:即征收政策公开、补偿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工作人员公开、咨询渠道公开和统一征收、统一补偿、统一安置,确保征收与补

2、偿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单位(下称征收人),通过公示栏、宣传材料等形式,将征收补偿安置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征收补偿、货币安置情况等事项予以公告,主动接受监督部门、被征收土地及房屋所有权人(下称被征收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只适用于国道324线云霄城关段改建工程及莆政路提升改造工程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和构筑物。第三条征收范围19/19国道324线云霄城关段改建工程及莆政路提升改造工程(具体范围以《国道324线云霄城关段改建工程及莆政路提升改造工程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第四条征

3、收人及征收期限(一)征收部门: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具体由云霄县云陵镇人民政府、莆美镇人民政府负责征收及组织实施。(二)征收签约期限:以县人民政府公告期限为准。第二章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五条为正确处理土地征收过程中村集体与被征收土地村民的关系,维护被征地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按照我县“农用地统一年产值与区片综合地价测算结果”及我县近年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工作实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采用货币安置方式,具体如下:(一)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按照2.6万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及青苗补助费)+10万元/亩(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以货币方式进行安

4、置补偿。(二)土地征收的具体程序及方案由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征收土地工作经费按1.4万元/亩计算,其中付给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1.1万元/亩,镇人民政府0.3万元/亩。19/19第三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六条征收补偿安置原则(一)凡在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按本方案进行征收补偿和安置,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涉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执行;涉及公建或企业单位征收实行货币补偿。(二)被征收人对本方案所列价格有异议,无法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

5、,可按规定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新建安置房市场价同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征收当事人协商认可的,按评估结果进行补偿。双方仍有异议无法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第七条征收补偿安置方式(一)安置地点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实行就近安置。住宅安置地点:云霄县九尾片区征收改造新建安置房。店面安置地点:云霄县九尾片区征收改造新建安置房店面。(二)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设立征收补偿安置专项资金,独立帐户,实行专款专用,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审计部门全程审计。19/19(三)征收补偿安置方式1、本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实行:(1)货币补偿;(

6、2)产权调换。2、选择货币补偿的,必须权属清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采取货币补偿方式:1.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2.房屋产权人不明确、产权人下落不明的;3.被征收私有房屋的共有权人对安置方式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4.被征收人的房屋已设定抵押权、典权的。3、产权调换实行先签订协议并搬迁腾房的优先选房的原则。第八条被征收房屋、土地权属及应安置面积认定原则(一)被征收人的认定:有《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证》、《云霄县人民政府公定契》或云霄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公定买卖契等权属证书以及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

7、书、裁定书等有效证件和文书,以有效证书和文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被征收人;没有上列权属证书以及有效证件的,以实际所有人为被征收人,不得分户或分割转让。(二)土地使用权认定:被征收人持有效的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非农建设用地批准文书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证、公定契、公定买卖契、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等),认定为手续完整。19/19(三)房屋所有权认定:被征收人持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持有上述第七条第二款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执照等),认定为手续完整。(四)应安置面积认定:按有

8、效证明中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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