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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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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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的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活动,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结构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预拌混凝土质量管

2、理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工作(一)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分站应配备独立的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应满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及北京市的相关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分站应优先择用具有建筑施工、非金属材料(硅酸盐、复合材料专业)高级职称,且从事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二)混凝土中水泥最小用量、矿渣粉和粉煤灰等矿物9掺合料最大掺量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等相关技术标

3、准要求;冬季施工中混凝土水泥最小用量不应低于280kg/m3。(一)应选用质量可靠稳定的水泥和砂子,用于生产混凝土的水泥温度不宜高于60℃;不得使用自行复配的外加剂;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控制砂的含泥量、级配和砂含石等指标。(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原材料使用、调整的数据应可追溯,生产数据应保证真实、唯一、准确,不得篡改、伪造生产数据,不得采用两套或两套以上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三)预拌混凝土生产时,混凝土原材料配比的调整应经过试验验证,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授权。在预拌混凝土出厂前,逐车检查混凝土拌合物的工作性。(四)向工程供应预拌

4、混凝土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4]9号)进行供应信息上报。二、加强预拌混凝土采购环节的管理,明确质量责任(一)建设单位不得指定预拌混凝土分包单位,不得直接采购预拌混凝土。应当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混凝土的合同价款。(二)总承包单位应当采购、使用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9资质企业生产的混凝土。签订采购预拌混凝土合同前,总承包单位应当会同监理单位对预拌混凝土承包单位的生产地址、生产条件、技术质量保障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实地考查,并履

5、行分包单位资质报审程序。监理单位应当对预拌混凝土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总承包单位采购的预拌混凝土合同价款不得低于质量控制价。合同中应明确以下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信息:生产经营地址、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调度联系电话、混凝土运输单中混凝土供应单位签发人姓名及电子签名、运输距离、混凝土配合比胶凝材料最小用量、水泥最小用量、初终凝时间、7d和28d标养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指标值。三、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的监控(一)总承包单位应对预拌混凝土分包单位履行管理责任。总承包、监理单位应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环节进行过程监管。轨道交通工

6、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驻厂监理制度。(二)每项工程、不同预拌混凝土分包单位首次使用用于结构部位的混凝土配合比,总承包单位应组织预拌混凝土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到预拌混凝土生产现场实施开盘鉴定,并提前告知质量监督机构。在预拌混凝土生产供应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应派专人对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过程实施延伸质量管理,重点查看预拌混凝土实际生产地址、原材料质量、生产配合比执行情况、混凝土工作性能等方面,9对影响混凝土质量的水泥、砂子等材料应实施抽样检测,且不少于2次。按规定可以不实施驻厂监理制度的,监理单位应派专人在预拌混

7、凝土生产供应的前、中、后期实施不少于3次的延伸监理。四、加强预拌混凝土使用过程的监控(一)总承包单位应对进场的预拌混凝土质量、数量进行验收。总承包单位应核查混凝土运输单中的相关信息,对每车预拌混凝土的坍落度进行检测,对粘聚性、保水性等工作性能进行观感质量验收。监理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每车预拌混凝土的工作性能验收进行旁站。(二)总承包单位应在预拌混凝土验收合格后。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1]19号)进行预拌混凝土采购信息申报备案。(三)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试验计划,做好用于检查混凝

8、土结构强度的7d、28d试件的取样、制样、标识、养护、送检工作,并留存相关影像记录至工程结构验收。轨道交通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行混凝土试件植入芯片技术。监理单位见证人员应与预拌混凝土分包单位有关人员共同进行旁站、见证,制作见证记录。(四)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等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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