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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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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2日考试,闭卷,以名词解释题和简答题为主。修正的内容主要来源于何勤华的外国法制史书上。修正了很多内容。一、两河流域所发现的的重要法典a.《乌尔纳姆法典》:约公元前21世纪末,乌尔纳姆创建了乌尔第三王朝,为适应中央集权统治的需要,乌尔纳姆统治时期(前2113-前2096年)颁布了《乌尔纳姆法典》这部法典用楔形文字写成,法典的内容已涉及到损害与赔偿、刑罚、婚姻、家庭和继承以及保护奴隶制、维护私有财产等方面。《乌尔纳姆法典》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b.依新和拉尔萨的法典:《俾拉拉马法典》(伊新人)、《李比特·伊丝达法典》(伊新人)、拉尔萨的法典三件:《苏
2、尔美法典》、《苏尔美亲属法》、《尼尼微法律教本》。共同特征:继承《乌尔纳姆法典》风格,立法技术上改进;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刑法、房屋租赁、所有权问题;都非常注重家庭关系、亲属和睦、不允许父母、子女、夫妻互告。c.《汉穆拉比法典》:维护君主专制统治;体现了团体本位思想;保留有原始习惯的残余;诸法合体,民刑不分。d.《中亚述法典》:村社土地已归各家固定使用;债务关系不发达;奴隶制度不发达;强调父权和父权;刑罚上有浓厚的“以牙还牙”的痕迹。e.《赫梯法典》:土地所有权归村社所有;债法不发达;法院分国王法院和大臣法院。二、同态复仇和罚金A.同态复仇:遭到外来伤害时,受
3、害者给对方以同等的报复,以命偿命,以伤抵伤。法典规定,如果自由民损毁任何自由民之眼,则应毁其眼。如果折断自由民之骨,则应折其骨。B.罚金: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法典规定,如果法官犯擅改判决之罪行,则科以相当于原案之起诉金额12倍的罚金。三、楔形文字法的特征(1)法律来源于神(2)维护君主制度(3)团体本位(4)诸法合体民刑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5)结构完整的成文法序言、正文、结语(下面是网上找到的特征:(1)法典在结构体系上比较完整,一般划分为序言、法典本文和结语三部分;(2)统治者有意将法律描绘为神的意志的体现;(3)楔形文字法律的内容缺乏
4、一般的抽象概念和立法原则,多半是针对某种事例、纠纷的具体解决办法。)四、印度:种姓制度印度种姓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第三等级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特征:一是
5、各等级职业世袭,父子世代相传。二是各等级实行内部同一等级通婚,严格禁止低等级之男与高等级之女通婚。三是首陀罗没有参加宗教生活的权利。四是各等级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五、印度:《摩奴法典》:婆罗门教法(1)典型的祭司法:法典来自摩奴尊者,法典用于指导婆罗门的言行,法典结构反应婆罗门一生的轨迹,婆罗门祭司执掌法律。(2)体现种姓的法律:完全按照种姓制度,不同种姓有不同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种姓是部门法的基础。(3)家族本位的法律:认为婚姻是神圣的,养育后代是宗教义务;结婚程序仪式化;继承方面,种姓优先和长子优先继承原则。六、雅典民主的制度设计公民大会:公民大会是城邦的决策机构,
6、原则上是由所有年满20岁的男性公民组成。一般而言,公民大会在每个常务委员任期内,召开4次会议,每年总计40次。会议通常在柏尼克斯,即位于卫城西方500公尺的平缓山坡上,会场可容纳约6000人。有资格出息的公民大会的公民总数大约有3万人。但出席会议的可能主要是雅典的公民。距离很远的地方的公民不大可能专程到雅典开会。但尽管如此,公民大会的会场经常座无虚席。公民大会每次会议议程都是由500人会议安排,更准确地说,是由当值的常务委员会安排。公民大会可自行决定,在议程之后加入某个特定项目。但除此之外,议程均由500人会议主控,并于会议前数天告知大众。会议在破晓时分以祈祷、杀猪献
7、祭仪式开场。通常在中午前结束,虽然有时会议会持续一整天。常务委员会的各个成员,分别针对各项议题宣读500人会议的草案,接着公民大会司仪便问道:有谁要发言?公民大会任何成员都可以登上讲台,就该项议题发表意见。投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如果票数很接近,公民大会的任何成员都可以要求重新计票数。公民大会的决议全都加以记录公布,重大决议则镌刻在石头上。陶片放逐法:克里斯特尼非常清楚个人权力的潜在危险,因此设计了一套方法,让城邦的得以摆脱影响力太大的人。但是当局并未将后者视为罪犯,只是将他流放10年。财产和地位则丝毫不受影响。他设计的制度被成为“陶片放逐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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