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的适用(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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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的适用2009.05第七章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的适用第一节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适用的一般理论一、国际人权公约在国内适用的必要性(一)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适用的含义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的适用,是指一国司法机关(通常是国内法院)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运用该国批准和加入的国际人权条约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国际人权条约的适用,作为法律实施的一种表现形式,具体涉及一国批准和加入的国际人权条约或者条约的部分条款在国内能否直接适用或者能够直接适用的国际人权条约或其条款与国内法冲突时何者优先,以及司法机关适用国际人权条约的实践情况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国际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以国际法

2、为准而缔结的确立其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梁西主编:《国际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版,第285页。一旦生效,即对当事国产生法律拘束力,当事国有义务善意地在国际层面和国内层面实施或执行条约的规定。对此,《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明确规定:“凡有效之条约对当事国有拘束力,必须由各该国善意履行”,“一国不得援引其国内法规定为理由而不履行条约”。国际上已经确立的有关国际条约的缔结、效力和适用等问题的一系列规则,适用于所有国际条约,包括作为国际条约一个种类的国际人权条约。但是,由于国际人权条约本身的特殊性,如国际人权法的义务主体只是国家、个人是国际人权公约的直接受益者,其在国内

3、的适用问题,直接关涉个人权利的实际享有。因此,研究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题,有助于在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关系的大背景下,了解以人权保护为宗旨的国际条约在各国内的实施情况,从而考量国内法院在适用人权条约时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归纳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适用方面的趋势。(二)国家在国内实施国际人权条约的义务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co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tigation;

4、(C)submissionofprogramcom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tionofwhetherviewsareclear;(D)theborrower,guarantorloans41第七章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的适用2009.05善意履行国际义务,是国际法一项基本原则。对于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国际人权条约来说,国内履行是实现人权保障的关键。为了确保缔约国切实履行条约义务,国际人权条约通常要求缔约国采取有效的立法、行政、司法或其他措施,防止和惩治在其管辖范围内的领土范围内发生侵犯各人权条约所确认的人权的情形等一般性义务,进而以单独条款方式确

5、立具体的权利条款,亦即国家的具体义务。例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5条规定了缔约国的一般义务,其中第2(1)条规定,“本公约每一缔约国承担尊重和保证在其领土内和受其管辖的一切个人享有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第2(2)条规定:“凡未经现行立法或其他措施予以规定者,本公约每一缔约国承担按照其宪法和本公约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步骤,亦采纳为实施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所需的立法或其他措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2-5条规定了缔约国的一般义务,其中第2(1)条规定:“每一缔约国承担尽最大能力个别采取步骤或经由国际援助和合作,特别是经济和技术方面的援助和合作,采取步骤

6、,以便用一切适当方法,尤其包括用立法方法,逐渐达到本公约中所承认的权利的充分实现。”《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2条要求缔约国采取有效的立法、行政或其他措施,防止在其管辖的任何领土内出现实施酷刑的行为,这些措施包括刑事责任条款和对受害者的民事救济等。一个国家的某个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条约规定,取决于该国在批准条约时所承诺义务的内容和性质。但是,对于缔约国具体义务的辨明有时并不容易。例如,《联合国宪章》第56条“各会员国承允采取共同及个别行动与本组织合作,以达成第55条所载之宗旨”看似明确,但是,对于第56条是确立了会员国对其公民承担尊重和遵守人权的法

7、律义务,还是仅仅设定了会员国与联合国合作的法律义务,在政府间和学界一直存有争论。劳特派特首先认识到辨明《联合国宪章》中国家尊重人权义务性质的必要性,劳特派特认为:“《联合国宪章》有关人权条款的性质问题是最为重要的。一旦其法律性质不存在争议,就可以合理地认为,国家对促进人权的遵守和尊重的义务扩展到制止其直接或间接的否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法律的义务。”参见:H.Lauterpacht,InternationalLawandHumanRights,London:Stevens&Sons,1950,pp.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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