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17618
大小:70.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7-11-13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样本》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外合资公司章程样本:重庆有限公司章程(供设立中外合资经营公司参考,申报时空格部位应填写,另行打印制作。粗斜体字系提示或备选内容,应在正式文稿中删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股东为设立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组建合资经营公司的股东为:[股东一]:住所(或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地:[股东二]:住所(或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地:……[若有多方,以此类推]。第三条合资经营公司的名
2、称: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文名称为:。]第四条公司的住所:中国重庆市。第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年[或:永久存续]。第六条董事长[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公司为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八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0第九条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十条 公司宗旨是:利用重庆的政策和地理优势,采用先进技术、生产设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办法,开
3、展经营活动,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增加国际经济贸易合作,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 。公司经营范围的具体表述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定。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二条 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注:也可为人民币,或股东商定的其他可自由兑换币种,下同]。第十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美元。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货币::货币::[注:出资比例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应明确具体种类,如:机器设备、原材料、房屋、车辆等)、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它法律允许的财产形式。外方出资的货币,应为可自
4、由兑换的外币,并应明确币种,如美元、英镑、港币、日元等。]第十四条股东应确保用于出资的财产、权利不存在第三人请求权。第十五条股东缴纳出资的期限、出资额、出资方式、占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如下:(一)首次出资: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时间出资比例(%)货币:设立之日起内:10货币:设立之日起内:(二)第二次出资: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时间出资比例(%)货币:设立之日起内:货币:设立之日起内:……[分若干次出资的,依此类推,股东可选择纳一次性或分期缴纳出资]。第十六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
5、银行开设的帐户。股东的实际出资额涉及汇率折算的,按缴纳出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因汇率原因导致的出资不足,股东应予补足,多余部份计入资本公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七条股东缴足各期出资后三十天内,公司应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成立日期、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核发日期、相关附件等。第十八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九条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6、的差额由公司向股东举债投入(或:由公司向国内、外金融机构融资)。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公司应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名称及其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二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按本章程的规定委派公司的董事或监事;10(二)有权查阅董事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在公司新增资本时,有权按原认缴出资比例[或实际缴付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四)在股东之间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对外转让的股权;(五)在公司弥补亏损和依法、依本章程提取公积金后,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或实际缴付比例]分取红利
7、;(六)按照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或认缴出资比例]要求公司清算组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二条股东应承担的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公司债权人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三条股东对外转让其股权,不论全部或部分,必须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