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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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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案例目录银行法部分一、存单纠纷案件案例1:如何确定银行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案例2: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案例3:存单纠纷案件中银行的举证责任案例4:借新还旧法律效力问题案例5:冒用他人银行卡行为的定罪分析案例6: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的法律界定案例7:信用卡挂失后的风险责任承担二、贷款担保纠纷案件案例1:保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案例2:保证人的资格和条件案例3:保证期间及其效力案例4: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案例5:保证人抗辩权的行使案例6:物保与人保并存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案例7: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案例8: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案例9
2、:动产抵押法律问题案例10:最高额抵押的法律问题案例11:股票质押贷款的法律问题案例1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的法律问题票据法部分案例1: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案例2:票据交付的法律意义案例3:伪造票据的责任承担问题案例4:票据变造中当事人的权利与责任案例5:票据法上代理制度的适用案例6:我国票据法对票据关系中“对价”的特殊规定案例7:支票付款中付款银行的法律责任案例8:票据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后持票人的权利案例9:票据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分证券法部分案例1:证券发行中虚假信息披露的责任承担案例2: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及责任承担案
3、例3: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的认定及责任承担案例4:证券商欺诈客户的行为及其责任承担案例5: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行为的性质界定保险法部分案例1:保险合同中的最大诚信原则案例2:保险合同的订立案例3:保险合同解释原则的理解与适用案例4:保险合同的无效案例5:财产保险中的保险利益确认案例6:财产保险中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案例7:财产保险中的保险赔偿案例8: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确认案例9:人身保险中的如实告知义务案例10:被保险人自杀时保险金的给付问题案例11: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时保险金的给付案例12:保险近因原则在
4、寿险理赔中的运用银行法一、存单纠纷案件案例1:如何确定银行应否承担民事责任2004年2月24日,某送变电建设公司(以下简称送变电公司)从中国建设银行某分行A办事处开出500万元银行汇票到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B分理处(以下称B分理处)贴现,并于2004年2月25日将该款解付到送变电公司总会计师黎某在B分理处办理的活期存折上。2004年2月27日,黎某到B分理处办理活期取款500万元手续,B分理处未支付现金,办理了转存手续,开出了存单号为1534521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该存单账号为04-521,存款金额为500万元,存款期
5、限半年,从2004年2月27日至2004年8月27日,利息按年利率3%计付。存单户名为某送变电公司。B分理处虽承认出具过该存单,但称该存款单开出时,户名未填写,是空白的;在办理黎某活期取款500万元款项的同时,已经黎某同意同时办理了将这500万元存款转为吴某的活期存款手续,并同时办理了吴某的活期取款及定期存款手续;1534521号存款单是交给吴某的,该存款单在储蓄所底单上的户名为吴某。吴某于2004年3月2日到B分理处办理1534521号存款单的挂失手续,B分理处受理后,于2004年3月12日给吴某办理了500万元的挂失转
6、存活期储蓄存折。吴某于2004年3月12日起分批将500万元款项取走。送变电公司持B分理处开出的1534521号存单于存款期届满后到B分理处取款未果,遂诉至法院。分析方法与思路1、首先弄清案件基本事实,注意区分背景性事实与基本事实(如本案中的开具汇票、票据贴现即为背景性事实,交付现金500万元则为基本事实)。本案的基本事实应归纳为:送变电公司以票据贴现方式向银行实际交付现金500万元,并以现金转存方式取得B分理处编号为1534521的整存整取储蓄存单一张。2、根据案件基本事实理清相关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本案中送变电公司作
7、为原告,其与被告B分理处之间的关系为存款关系。除此之外,送变电公司的总会计师黎某与B分理处之间的关系,吴某与黎某、送变电公司之间的关系,吴某与B分理处之间的关系,均与本案诉讼无关。3、根据案件基本事实和各自主张,归纳出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编号为1534521的整存整取储蓄存单是否为有效存单,其合法持有人到底是谁。4、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责任。处理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般存单纠纷案件中,除应审查存单、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外,还应审查持有人与
8、金融机构间存款关系的真实性,并以存单、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以及存款关系的真实性为依据,作出正确处理。同时,持有人以真实凭证为证据提起诉讼,如银行不能提供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的证据或仅以与银行底单的记载内容不符为由进行抗辩,人民法院应认定持有人与银行之的存款关系成立,银行应当承担兑付款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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