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归纳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归纳

ID:18165679

大小:234.00 KB

页数:27页

时间:2018-09-14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归纳_第1页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归纳_第2页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归纳_第3页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归纳_第4页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归纳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归纳》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章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注册建造师,是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简称资格证书),并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2.初始注册(1)申请初始注册应具备的条件:①经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2)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3.延续注册:

2、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4.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5.增项注册: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6.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

3、)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6)因第(5)条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刑事处罚,自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7.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1)聘用单位破产的;(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

4、照的;(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撤回资质证书的;(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6)年龄超过65周岁的;(7)死亡或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278.注册建造师的权利:(1)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6)接受继续教育;(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9.注册建造师的义务:(1)遵守

5、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2)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3)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承担相应责任;(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5)保守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6)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7)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10.我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以下法律部门:(1)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如:宪法、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2)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如:民法通则、合

6、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3)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如: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4)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如:建筑法、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5)行政法。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如:安全生产法、消防法。(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有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等;环境保护法有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噪音污染环境防治法等。(8)刑法。(9)诉讼法。11.我国法的形式主要包括:(1

7、)宪法:法律地位和效力最高。(2)法律: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5)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制定,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6)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7)国际条约。2712.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由有关机关按下列规定作出

8、裁决:(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13.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