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索引之第一编《民法总论》

学习索引之第一编《民法总论》

ID:18125539

大小:217.50 KB

页数:44页

时间:2018-09-14

学习索引之第一编《民法总论》_第1页
学习索引之第一编《民法总论》_第2页
学习索引之第一编《民法总论》_第3页
学习索引之第一编《民法总论》_第4页
学习索引之第一编《民法总论》_第5页
资源描述:

《学习索引之第一编《民法总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一编民法总论学习索引第一章鸟瞰民法全景1第一节民法的意义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1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3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4第二章民事主体一——自然人10本章知识点详解11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1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其分类12第三节自然人的住所13第四节监护13第五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14第六节个人合伙15第七章期限43第一章鸟瞰民法全景第一节民法的意义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重点导读:法律制度因其传统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法系特征,依其不同表现形式及推理模式而大致可分为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2、与大陆法系(民法法系)。民法作为部门法乃是大陆法系特有的现象,在大陆法系法律有公法与私法之分,广义上的民法等于私法,而狭义上的民法则要除去作为私法重要组成部分的商法。作为私法的“民法”其调整对象乃是作为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而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无非两种:一种是所谓的由“身内之物”所形成的关系,即人身关系,由于是身内之物所以是不可以让渡的、专属的;另一种则是由“身外之物”所形成的关系,即财产关系,由于是身外之物所以是可以让渡的和非专属的。由其作为私法的性质可以导出民法的基本性格:权利本位、意思自

3、治、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私权)神圣、过错责任等等…。本节结构导图公法1、主体地位是平等还是隶属主要区别2、保护的利益是公益还是个人利益法律3、自治抑或强制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民法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民法典)私法——广义上的民法商法知识点详解一、民法的概念。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二条的规定,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民法概念的分析(一)民法的法系特征民法一词来源于罗马法的市民法。民法作为部门法乃是大陆法系特有的现象。民法一词来源于

4、罗马法的市民法。(二)民法作为私法作为私法的性质可以导出民法的基本性格:权利本位、意思自治、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私权)神圣、过错责任等。(三)形式上的民法和实质上的民法(四)广义的民法和狭义的民法民法还有广义上的民法与狭义上的民法之分。广义的民法与私法同其意义,包括狭义上的民法和商法,是指调整所有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债和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以及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票据法、破产法等等。狭义的民法仅指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5、,不包括商法。三、民法的调整对象(一)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相比较人身关系具有如下之特征1、没有直接财产内容所体现的主要是精神利益2、与人身紧密相连3、与财产关系相联系,有时影响财产的取得、丧失、变更(二)、财产关系及其特征与人身关系相比较财产关系具有如下之特征1、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内容2、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意思自治3、一般情况下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四、民法的法律渊源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重点导读:民法的基本原则乃是作为民法推理的逻辑前提,犹如自然科学中的基本定理,其一方面沟通宪法秩序,另一方面启承

6、民法制度与规则,使得整个法律秩序得以和谐运行。笔者力主一切法律的起点是基本价值判断,基本价值判断经过全民共识进入宪法秩序形成宪法性原则,将宪法性原则运用于私法(民法)秩序之中获得民法的基本原则。这些民法基本原则将贯彻于整个民法的立法、私法及守法活动中,任何法律活动都必将以此为其根本性的行动方针。立法者依据基本原则推导出具体的规则,法官在判案中利用原则弥补法律漏洞、矫正法律缺陷,人民大众则依据具体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体现的精神而实施法律行为。现阶段,作为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自

7、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原则)、公平原则。本节结构导图平等自治的前提价值——宪法价值——宪法原则——民法原则意思自治核心原则诚实信用自治的边界知识点详解一、基本原则的含义及功能(一)基本原则的含义所谓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中,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全部民法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基本准则。(二)基本原则的功能1、指导立法2、指导司法法院等司法机关或执法机关利用基本原则来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修正法律不合理的规定,从而发展和演进法律。3、指导守法二、基本原则各论(一)平等原则〈

8、〈民法通则〉〉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二)意思自治原则(自愿原则)基本含义是::是否进行某项民事活动,完全由个人决定;否则该行为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与什么人、以何种方式、进行何种活动、由个人决定(至于该活动是否等价有偿,也由本人评价抉择。正基于此,等价有偿不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对自己的行为承担风险和责任。既然是否进行某项民事活动完全由个人决定,那么该民事活动的后果应由自己承担。意思自治原则集中体现为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包括:缔约自由,即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