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履职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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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履职回避制度  篇一:银监会行为准则全文  银监会行为准则全文  银监会行为准则全文目录  第一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文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第一部分银行监管人员行为准则相关文件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守则  2、关于严格执行“约法三章”的通知  3、银监会系统监管人员现场检查若干纪律规定  4、银监会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回避实施细则  5、银监会工作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处理和处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维护国家安全、荣誉

2、和利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第二条认真学习科学理论、现代经济金融知识和银行监管知识与技能,刻苦钻研业务,求真务实,与时俱进。  第三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银监会规章制度,依法履职。  第四条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讲求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竭诚为银行监管事业服务。  第五条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规范和银监会“约法三章”,廉洁公正,自警自律。  第六条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维护工作秩序,保守国家秘密和监管对象商业秘密。  第七条遵循严谨、规范、诚信、守法、创新的金融行业作风建设要求,培育优良作风,维护职业信誉

3、。  第八条加强道德修养,文明办事,礼貌用语,厉行节约,珍惜国家和社会资财。  第九条认真接受监管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维护银监会形象。  第十条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关于严格执行“约法三章”的通知  为规范监管行为,树立和维护监管人员廉洁从业、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日前,中国银监会党委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提出“约法三章”,要求银监会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实施监管过程中,必须做到:  一、不得超越职权干预被监管单位授信(含贷款、担保、承兑、贴现等)、资产处置、项目投资等业务

4、活动。  二、不得违反规定插手被监管单位人事安排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等事项。  三、不得接受被监管单位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旅游度假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  中国银监会党委提出,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严格遵守上述“约法三章”的同时,在内部公务活动中还要做到:不准搞“公关”、不准请客送礼、不准违反规定搞迎送。  中国银监会党委要求各级领导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约法三章”,并表示,欢迎和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的监督。中国银监会纪委、监察局还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做

5、好对“约法三章”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银监会系统监管人员现场检查若干纪律规定  一、不准无“现场检查通知书”和有效证件进入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人。  二、不准由被检查单位安排食宿。  三、不准无偿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四、不准要求被检查单位超出现场检查期限保留现场检查所用办公场所。  五、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六、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赠送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电话充值卡、支付凭证和有价证券。  七、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和被检查

6、单位的商业机密。  八、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现场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银监会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回避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银监会机关工作人员公开、公正、公平履行职责,促进银监会机关的廉政建设,依据《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回避工作的意见》,结合银监会机关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根据银监会机关各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情况,可采取的履职回避方式包括职务回避、分工回避、重要事项回避。  第三条银监会机关工作人员有配偶、子女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影响或可

7、能影响其依法公正履行监管职责的,应实行回避。具体回避方式及范围、对象:  (一)监管部门及其内设处主要负责人有配偶、子女担任被直接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的,应实行职务回避。  (二)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应实行分工回避:  1.监管部门副职分工监管由其配偶、子女担任被监管金融机构负责人的。  2.处级以下人员分工监管由其配偶、子女担任被监管金融机构部门或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的。  (三)在研究、决定和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强制纠正和处罚以及其他重要监管事项时,有配偶、子女在被监管金融机构从业与本人履职有关联的,

8、应实行重要事项回避。不得参加有关事项的调查、讨论、审核和决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有关事项施加影响。  第四条银监会机关工作人员有配偶、子女在银监会内部从业,影响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实行回避。具体回避方式及范围、对象: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行职务回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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