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审查再审申请与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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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审查再审申请与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  篇一: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  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发〔XX〕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审判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转载于:小龙文档网:规范审查再审申请与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七日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

2、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现就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  第一条当事人或案外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

3、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二)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五)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六)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条申请再审人申请再审,除应提交符合前条规定的再审申请书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

4、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三)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四)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第四条申请再审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第五条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人民法院应将材料退回申请再审人并告知其补充或改正。  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在申请再审人提交的材料清单上注明收到日期,加盖收件章,并将其中一份清单返还申请再审人。 

5、 第六条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一)申请再审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外人;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再审申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再审人。  第七条申请再审人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的,原审法院应针对申请再审事由并结合原裁判理由作好释明

6、工作。申请再审人坚持申请再审的,告知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  第八条申请再审人越级申请再审的,有关上级法院应告知其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  第九条人民法院认为再审申请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间要求的,应告知申请再审人。申请再审人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限期要求其提交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  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  第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围绕申请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申请再审人未主张的事由不予审查。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查申请

7、再审案件,应当审查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变化情况。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采取以下方式:  (一)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等材料;  (二)审阅原审卷宗;  (三)询问当事人;  (四)组织当事人听证。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经审查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对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意见、原审裁判文书和证据等材料,足以确定申请再审事由不能成立的,可以径行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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