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规范服务收费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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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规范服务收费背景  篇一:浅析市场化背景下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问题  浅析市场化背景下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问题如今,我国加入WTO已近十年,金融业在全球经济高速融合浪潮中,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入。其中,作为金融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银行,地位尤其突出。但伴随业务范围扩大、产品种类创新,资费标准和项目也急剧攀升,激发民众不满情绪高涨,引起社会各界众多质疑。  根据XX年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银行的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政府指导价包括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以及银监会、发改委根据个人、企事业的影响程度和竞争状况确定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除此之外,商业银行

2、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外国银行分行自行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开始成为商业银行自主定价的诱因和“庇护伞”。XX年8月,监管部门下发《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制定正式文件铺路。该征求意见稿规定银行不得向“同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立和撤销”“提供不超过1年的本行对账单服务”等7项服务收费,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由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修改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类。事隔一年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仍未出台。XX年3月9日,银监会、央行、发改委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XX〕22号),要求自X

3、X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十一类三十四项服务收费项目。然而部分商业银行有恃无恐顶风行事,违规项目继续收费,甚至将不在该范围内的免费项目重新收费或罗列新的收费项目,其症结亟待深究。  一、我国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存在如下问题:  (一)商业银行作为垄断者,商业银行作为垄断者,单方面控制服务收费定价权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XX年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XX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份额从机构类型看,资产规模较大的依次为: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的份额分别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份额(按资产)(截至XX

4、年)以上数据显示,目前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业金融市场拥有70%左右份额,从银行业整体衡量,商业银行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中国银行业又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市场,“中建农工”等大型商业银行均为国有控股,加之目前国内金融业发展尚不成熟,银行业仍是金融市场机构主体。因此,无论银行业乃至金融业,实则为国有控股垄断市场。以经济学角度定论,产品价格由市场机制决定,在竞争性市场上,买卖双方处于均势,卖方与买方经过充分的讨价还价确定一个均衡价格;在垄断性市场上,卖方处于强势地位,价格由卖方单方面操纵买方只能被动接受。中国银行业协会40家会员单位代表早在XX年就共同签署了《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

5、《公约》)等文件,其中明确载明开展中间业务要加强同业之间的沟通,杜绝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等行为,不得以减免或承担相关费用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严格执行业务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和降低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要对外进行公示等。《公约》规定商业银行收费需进行同业之间的沟通,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这一规定明确要求进行价格协同。XX年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研究制定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结算类业务和代理类中间业务等行业收费标准,分别由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牵头。从  XX年起,中国银行业协会多次组织召开了由银行相关人员参加的银行业务收费标准课题研究座谈

6、会和收费联席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年度报告中还提到建立了服务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商业银行之间就服务收费问题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和联席会议,在变动价格前就进行沟通协同,达成价格协议或者协同行为,行业协会还直接组织制定行业服务收费标准,限制排除行业竞争,利用行业组织优势创造沟通及协同机制,为商业银行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提供便利条件,促成或促进了商业银行之间价格垄断行为的形成。XX年8月,多家商业银行陆续提高跨行ATM取款手续费、账单打印费,新增小额账户管理费等收费项目,甚至在收费涨价幅度上都基本一致。银行业协会声称,“调整ATM机跨行取款收费标准合法合规,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

7、。问题在于,就大型商业银行所占有的市场资源来说,构成了事实上的垄断,处于弱势地位的客户,只能接受“被收费”的事实。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点评的银行业“霸王条款”,银行业服务收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单方制定或修改收费项目和标准,强迫消费者承担费用。  (二)服务主体缺乏社会责任感,服务主体缺乏社会责任感,收费定价随意自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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