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农商行休假制度

邹平农商行休假制度

ID:18024785

大小:30.09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8-09-13

邹平农商行休假制度_第1页
邹平农商行休假制度_第2页
邹平农商行休假制度_第3页
邹平农商行休假制度_第4页
邹平农商行休假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邹平农商行休假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邹平农商行休假制度  篇一:农商行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进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拨、聘用制度,根据《安康市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层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和《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层管理人员指本行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支行行长、副行长,分理处主任、副主任。  第三条选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

2、干部、组织决定的原则;  (二)员工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依法按程序聘任聘用的原则。  第四条选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一)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  (二)熟悉并遵守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三)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五)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  职,公正廉洁,作风正派;  (六)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初

3、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金融工作五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八年以上(其中金融工作3年以上);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后备制,总行党委决定后备人选,每年组织一次民主推荐和考核调整,后备人选按机构的120%推荐,后备人选应具有流动性,可淘汰、可继续培养、可提拔任职,总数必须控制在机构的120%以内。对确定的后备人选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达不到任职条件的,要督促其达到任职条件。  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原则采用竞聘制和聘用制,实行一年一聘;新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在本行中层后备人员队伍中择优选拨。  第七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的对象必

4、须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第八条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任职必须通过公布竞聘职位、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党委通过、任前公示、按管理权限聘任程序。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人自我推荐。本行合规、财务、稽核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由总行行长提名,提请本行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部门及分支机构中层管理人员由总行行长聘任或解聘。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配备原则:本行机关中层管理人员的配备原则上按照机关人员总数的5:1配备;总行营业部、支  行、分理处各项存款在1亿元以内的,配备行长一名;1亿元以上的配备行长一名,原则上可配备副行长(副主任)一名。  第

5、十条本行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实行年度考核。按照本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定性定量指标考核评分程序在年末组织进行,确定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免职制度。  (一)自愿辞职是指中层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二)引咎辞职是指中层管理人员因自身行为不当、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及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或组织建议辞去现任职务。中层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1.因玩忽职守

6、,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和经济责任案件,集体资金遭受损失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  2.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管理不力,致使任期管辖范围内连续两年存、贷业务下滑的;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占比不降反升且增幅超过10%的;当年财务收入计划完成低于60%的;  3.任期管辖范围内业务经营不实、弄虚作假,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违规经营行为,经内部稽核检查发现,整改不力,受到市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通报或对本行经营目标考核造成重大影响的;  4.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或当年考核为不称职的;  5.员工民主测评满意度低于70%的;  6.经本行党委决定建议其引咎辞职的。  引咎辞

7、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在新的职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拨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竞聘程序重新提拔为中层管理人员。  (三)免职是指本行党委根据中层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或已超过任职年龄规定的现职,通过党委会决定免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自愿辞职、引咎辞职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自愿辞职  1.提出申请。自愿辞职者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层管理人员辞职申请审批表》提交本行人事部门。  2.本行人事部门核实辞职原因,党委指派专人对提出自愿辞职者进行谈话。  3、讨论决定。党委研究决定是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