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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3
《法学国家法、宪法毕业论文 行政权的宪政解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国家法、宪法论文题目:行政权的宪政解读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行政权作为一个基本范畴,在我国的宪法学研究领域中是备受冷落的。综观我国通行的宪法学教科书和理论论著,几乎很少专门行政权这个范畴,即便提及行政权这个名词,也是语焉不详。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行政权的经典定义是建立在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理论基础之上的,是对应于立法权、司法权的一种权力。社会主义宪法学不仅不赞成而且摒斥“三权分立”理论,这样便造成行政权这个范畴,很
2、难进入宪法学的研究视野。 第二、社会主义的宪法长期以来一直尊奉“议行合一”与民主集中制为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认为行政权充其量只是立法权派生的一种权力,其本身在宪政体制中并无独立存在的价值,因此,宪法学并无研究行政权的重大必要性。 第三、过去我国宪法学的研究主要采取一种静态的结构主义研究方法,具体到国家权力的研究,除了对宪法典条文的解读与注释之外,剩下的便是从政体和政权组织形式的角度来对国家机关进行描述。而对国家权力的实际运行以及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互动关系几乎不作研究,因此,行政权也失去了引起宪法学关注的现实可能。
3、 第四、行政权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不易界定的概念,行政管理事物更是纷繁复杂。宪法学者认为宪法只应研究最根本的国家权力问题,即国家主权问题,而属于一种具体权能范畴的行政权问题,应该交给行政法学去研究。 第五、社会主义的国家行政机关,当然是代表人民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这是我们一直奉行的固定思维。因此,本身产生于权力怀疑主义,带有追问权力来源与正当性色彩的行政权概念和我们关于权力的价值观发生矛盾。 实践的发展不断丰富和改变我们关于事物的认识,行政权问题也概莫能外。现代行政权的日益扩展,行政事务的渐趋复杂,行政职能越来越
4、广泛深入地介入公民生活,造成公民权利受到影响和侵害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行政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有腐蚀和异化的可能,不仅成为理论上的一种推演,而且也为社会实践所证实;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的实现要求一切权力及行使主体都必须置于宪法之下;社会主义的国家机关在行使国家权力时也必须不断向人民证明其合法性与正当性。上述任务和要求导致我们有必要从宪政的高度来规制和整合行政权,因此,我们必须给予行政权以应有的宪法地位。 行政权一词在英文中通常被表述为“ExecutivePowers”、“AdministrativePowers”。我国大陆学
5、者则使用“行政权力、行政职权、行政管理权”等不同提法。而至于应该如何界定行政权的概念,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最经典的一种定义是袭用近代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等人所开创的结构功能主义的定义方法,认为国家的职能可以分为立法、执法和司法三种,并分别由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机关行使,由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就是行政权。洛克、孟德斯鸠都曾认为,立法就是制定法律;行政是执行法律,注入法律效果;司法是用法律解决争论。美国现代著名的政治学者阿尔蒙德则提出了类似主张。他认为立法的功能是制定法则(rulemaking),行政的功能是应用法则(r
6、uleapplication),司法的功能是审决法则(ruleadjudication)。佛雷德里奇提出了立法是制定法则,行政是解决问题和司法是解决争端的类似观点[1]美国著名法学家布莱克进一步明确指出:“行政权即执行法律的权力,它是总统根据联邦宪法第二条的规定而享有的广泛权力……,它与制定法律及对法律纠纷进行裁判的权力相区别。”[2]此种定义的优点在于它符合历史与规范的发展逻辑,与人们习惯上的对行政权的认识大致吻合。但它的最大不足在于国家的职能并不可机械地划分为三部分,不论是近代还是现代,一种性质的国家机关事实上也从不限于
7、只履行一种职能。比如,现代许多国家的行政机关都有授权立法权和自由裁量权,这两种权力就不是上述意义上的行政权。经典行政权的主体被严格限定为行政机关,其目的指向是社会安全与秩序,旨在建立一个具有同等权利的公民能够安全地自由竞争的社会秩序。经典行政权与立法权、司法权有严格划定的界限,其权力的唯一的最终来源是法律,其行使方式主要是强制性的权力行为。 另一种定义是基于现代行政权与经典行政权的不同特点而做出的。有些学者认为,现代意义的行政权不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与经典意义上的行政权不同。首先,从行政权的主体来看,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国家行政
8、机关,又有像美国那样的独立行政机构,还有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组织。其次,从行政权的来源看,行政权源于法律尤其是源于宪法这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最后,从行政权的基本内容看,行政权成为了传统意义上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混和物。因此,行政权可以定义:为:“国家行政机关及有关社会组织运用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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