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

ID:17992462

大小:19.97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9-12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_第1页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_第2页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_第3页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_第4页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我校考试管理和严格考试纪律,进一步加强我校考试制度建设,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国家级大型统一考试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毕业设计等。一、考试纪律第一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带学生证件(包括:学生证、学院证明或北邮通),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未带证件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第二条学生应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按学号顺序或排定的座位就坐,不得擅自调动或挪动座位。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考试,按旷考处理。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

2、处理。第三条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方准予交卷出场。考试当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且未交卷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学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交谈。距考试结束10分钟时教师应宣布不再准许提前交卷,学生须待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卷。第四条试题、答卷、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收回,一律不准带出考场。除允许携带的书籍、参考资料和所需用具(如制图仪器、计算器等)外,学生随身携带的书包、书本、纸张、手机等物品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带入座位。考试中,若要借用计算器等文具,必须通过监考人员,禁止自行互相借

3、用文具。第五条开考后不准交谈,不准左顾右盼,要保持考场安静。如果卷面有字迹不清楚时,可向监考人员举手询问,不准询问其他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题意。第六条期末考试时间一般定为两个小时,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变动。officiallyestablishedonJuly1,2013,Yibincity,formerlyknownasthebus,integratedoriginalrongzhoubuscompanyinYibincityandMetrobuscompany,formedonlyinYibincityofaState-ownedpublictransporte

4、nterprises,thecompanyconsistsofoneortwo,thirdDivision.Integrationofpublictransportservicesisnotyetestablished7第七条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卷。若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停笔,在座位上等候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开考场。故意拖延时间者,监考人员有权拒收其考卷。第八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因病须持有校医院证明),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生效。如事情紧急无法提前办

5、理缓考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在考试前第一时间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缓考手续原则上应于当日补办,否则视为无效,按旷考处理。考试开始后,除因突发疾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可凭当日医疗证明补办缓考手续外,不再受理缓考申请。未经缓考申请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第九条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凡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者(含经查看监控录像发现的违纪、作弊行为),将按下述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二、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第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违反考试纪律,要当场给予口头提示并予以纠正:1、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不按指定的座位隔行就坐者;2

6、、至发试卷时仍将书包、复习资料、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或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带入座位者;3、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继续答题者;4、自带答题或草稿纸张(空白)者;5、未经允许使用或借用计算器者;6、考试中东张西望,有偷看他人试卷嫌疑者;7、开卷考试中擅自借用他人的书、笔记、资料、计算器等物品者;8、他人强拿自己的答卷或草稿纸未加拒绝者;officiallyestablishedonJuly1,2013,Yibincity,formerlyknownasthebus,integratedoriginalrongzhoubuscompanyinYibincitya

7、ndMetrobuscompany,formedonlyinYibincityofaState-ownedpublictransportenterprises,thecompanyconsistsofoneortwo,thirdDivision.Integrationofpublictransportservicesisnotyetestablished79、交卷后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者。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该门课程成绩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