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ID:17981972

大小:25.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9-12

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_第1页
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_第2页
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_第3页
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_第4页
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提倡

2、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形成。  第五条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住宅的种类、特点及物业服务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前期物业停车服务

3、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制定市区区域内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收费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各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可参照市制定的收费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收费标准,报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约定。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车位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约定。ofwor

4、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   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承租人与开发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约定。   非

5、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大会选举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其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   第八条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服务的等级、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实行分等级定价。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由市政府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九条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成本包括: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6、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服务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住宅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及变电、二次供水、换热、燃气调压等设施设备,不属于物业

7、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其约定应当一致。   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上述物业服务合同内容。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

8、lly".Isamustadheretotheind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