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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期限管理指导意见-鄂农信发[2010]44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鄂农信发〔2010〕44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期限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武汉农商行,各市、州、县农信联社(农合行):为贯彻落实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规定,省联社对《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期限管理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迅速组织培训学习,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八月三十日17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期限管理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贷款期限管理,防范信贷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实现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的可持续性好转,根据《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基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贷款
2、期限是指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含展期协议,下同)中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间和期日。第三条 各级行、社应当本着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友好协商、流动性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第四条 省联社制定的单项信贷产品制度对贷款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第二章 贷款期限的确定第五条 贷款期限应由借贷双方根据贷款用途、资金状况、资产转换周期等自主协商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确定贷款期限时,借款人的非经营性现金流或其他还款来源可以作为影响贷款期限的重要参考因素。17首次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其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与单笔借款用途相适应的资产转换周期。临时性、
3、季节性的贷款,其期限应当根据借款人资金周转特点确定,禁止用于长期周转。第六条 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予以合理确定,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因执行订单合同所需要的临时周转贷款的期限,一般应控制在组织生产加合理结算期限范围内。订单提前履行或提前结算的,应当提前收回贷款。承贷行、社(指从事经营的信用社、支行等分支机构,下同)在借款合同中应对此作出特别约定。第七条个人贷款期限应通过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
4、能力。第八条 固定资产贷款的期限一般根据项目评估报告书确定。固定资产贷款建设期、还款期较长的,可以在贷款发放时适当给予宽限期。贷款宽限期应在借款合同中载明。第九条 固定资产贷款除总贷款期限外,还必须有分期还款计划期限。分期还款计划根据项目评估时的预期还款来源及实现进度确定,固定资产贷款还款来源提前实现的,应提前归还贷款。分期还款期限及额度应在借款合同中载明。17第十条 各级行、社应充分重视分期还款的“早期预警”功能,审慎使用到期一次性归还的还款方式,积极推行分期(按月、按季或其他合理周期)还款,避免贷款集中到期使借款人的即期偿债能力不足。对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消费类贷款,
5、应按月、按季或其他合理周期确定分期还款数额。对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性贷款,可以根据借款人的资产转换周期,按月、按季或其他合理周期确定分期还款数额。对生产经营项目季节性较强、资金回笼分散的借款人,承贷行、社应根据其季节性特点和资金回笼特点与借款人约定分期还款数额。对一次性投入的基础设施或服务业贷款,(如收费性的公路、桥梁、旅游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网吧、洗衣店、美容美发店等小型服务项目),应按季、按月、按旬或其他合理周期确定分期还款数额。第十一条 借款人融资总量较多或有多笔贷款的,承贷行、社在核定贷款期限时,应注意贷款到期日的合理分布,避免信贷资金批量进出影响借款
6、人的正常生产经营。第十二条 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承诺有其他还款来源的,承贷行、社在确定贷款期限时可以考虑其他还款来源对还款期限的影响,其他还款来源实现后应及时归还贷款。第十三条 承贷行、社应根据借款人现金流匹配还款计划。承贷行、社在报上级审查、审批的贷款报告中,应对借款人现金流与贷款期限是否匹配及分析过程作专段描述。17上级行、社应认真审查承贷行、社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依据和理由是否充分,上级行、社在审批文件中要求调整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的,承贷行、社应在执行前与借款人再次沟通,经确认借款人能按调整后的期限和方式还款的,方能发放贷款。第三章 贷款展期第十四条 贷款展期是指
7、借款人因故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延长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的行为。第十五条 借款人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二)还贷意愿好,前期利息已经结清;(三)除自然人客户外,营业执照和贷款卡(证)按规定进行年检;(四)积极配合承贷行、社的贷后管理;(五)除信用贷款外,能提供符合承贷行、社要求的足值、有效的贷款担保;(六)没有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七)承贷行、社要求的其他条件。17第十六条 符合第十五条基本条件的借款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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