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供佛之物,须上香念偈赎回后方可撤下,否则亦为盗罪》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供佛之物,须上香念偈赎回后方可撤下,否则亦为盗罪 依<<优婆塞戒经>法义,无论在寺院,或于家中摆设香案,以香,花,果,饮食等物供佛,供养完毕,须上一柱清香,念诵一遍赎果偈,然后方可撤下果品饮食等, 若是香,花供佛,于花萎之后,亦须上一柱清香赎回该花,方可撤下处理, 而多日香烛供佛之后,需要清理香灰及香枝烛枝等物时,亦须先上一柱新香向佛赎回,然后方可撤下清理,但新上之香不可撤,须待另赎. 若是供佛之后,没有上香念偈赎回而便私自撤下供物,或自受用,或扔掉处理,皆是盗取佛物的行为, 佛乃三界无上福田,施佛一香一
2、花获无量福报,相对的,盗佛一物则必得无量罪业,果报不堪设想. 佛子恭敬供养佛像,佛必现身受供,我们的福报也是因此而获得的,但由于业障及其他因缘等,多数情况下我们是见不到佛之化身的. 然而,纵观当今广大善男子善女人,能如法践行此一侍佛之道者似乎不多,很多人都是在供佛完毕之后,径自取下供品便走,却不知已在不知不觉中造下了盗取佛物之罪,供佛自有功德,却不料每修一份功德之后,便又造下一份重业,殊为可叹! 若依<大乘造像功德经>法义,亏佛物者,当向佛忏谢,然后计算所亏负物,以数倍偿之,同修们若曾犯如上过失的,亦无须太过担心,可向佛至
3、诚忏悔,发誓尽未来际宁断身命,永不复作盗三宝物之恶行,计量往昔所曾盗取供品之价值,以数倍价值之物偿还于佛,如此则罪应得灭了. 此行犯者甚多,若见此贴之师兄,烦请广而告之,救护学人,亦为自身修集一番大功德也! 万法虽空,因缘果报不虚,慎之,慎之!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 南无地藏菩萨摩诃萨 愿以我此发贴救护佛子之功德,悉皆回向灭除我及累劫世以来的六亲眷属、内外宗亲、冤亲债主、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等人过去所造一切盗取佛物及三宝物之罪,唯愿三位圣者慈悲护念,令我等所造一切盗罪皆灭! 赎果偈示意:愿
4、此清净香 赎回供佛物 祈请佛加持 增长诸福慧 正法传十方 皆共成正觉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3称)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南无观世音菩萨摩诃萨,南无地藏菩萨摩诃萨,南无大势至菩萨,南无清静大海众菩萨。 愿以此发贴救护佛子之功德,悉皆回向灭除世间所有因不知规仪所造一切盗取佛物,及三宝物的人所犯之罪,
5、唯愿诸佛、菩萨、金刚护法、神祇慈力加被,愿所有佛子,及诸众生等,离苦得乐,福慧增长,速证大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