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846045
大小:25.5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8-09-07
《消光电泳气泡花斑常见处理方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消光电泳气泡花斑的常见解决方法天津开发区艾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王北战一、花斑产生的部位及表现形式花斑是消光电泳一种比较多见的弊病,主要产生在型材的下表面,在带有沟槽部位最容易产生。其表现形式有的为片状,有的则为不连续的分布。就整排料而言,有的下部的型材多一些,有的上面多一些,无太明显规律;整支料而言,型材高的一端更容易产生。二、气泡花斑产生根源槽液被某些油污污染,在其液面上始终有一些微小的气泡浮在上面,腻腻的,不容易随着溢流消去。而且RO水洗槽液面上也给人一种不清爽的感觉(如果RO溢流情况较好,观察不明显,可以把循环停下来静置后观察
2、,或者在RO槽的死角部位可以看到油花)。由于消光电泳槽液为乳白色,油污不易观察;另外多年以来大家根据有光电泳的生产经验摸索认为,如果有油污的话,电泳会产生缩孔(火山口)问题,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对油污的危害重视不足。消光电泳由粒子架桥方式达到消光效果。通过胶体粒子内架桥法,应用热流平抑制性,得到外观平滑、均匀的涂层,析出时微观凹凸不平的涂膜在烘烤过程中基本上没有变化,而形成半透明的消光涂膜。有光电泳则不同,有光电泳在烘烤固化时是通过热流平,得到光滑漆膜,在热流平过程中因油污、漆膜张力不同产生缩孔。三、油污和气泡斑纹的产生存在怎样的
3、关系?众所周知,电泳过程中,在直流电压作用下,铝合金作为阳极,电流通过氧化膜微孔电解水,产生H+和O2(电解过程),同时电泳涂料胶体在电场作用下,向阳极被涂物移动(电泳过程),与H+反应并沉积于被涂物上(电沉积过程)。在电场的作用下,膜中的水分子渗透析出(电渗过程),最终膜中水分含量低至2%~5%。经过烘烤产生交联反应硬化。电解过程中,阳极区析出氧气产生的微小气泡,悬浮在槽液中(阴极区产生的氢气一般集中在消泡袋中,所以电泳的消泡袋一般高出液面),在溢流好的情况下,产生的气泡可以进入副槽消掉。而当有外来油污混入消光电泳槽后,这些油脂
4、类物质经过溶剂的分散悬浮在槽液里,而油脂类物质(常见的如:黄油)主要由矿物油(或合成润滑油)和稠化剂(较常见的多为锂基)调制而成的。消光电泳固体份相对较高,相对来说,槽液粘度也高一些,电解产生的气泡遇上油污带进来的稠化剂,黏度增大,很难消去。加之,在型材下槽、起槽产生的物理气泡,增加了气泡斑纹产生的可能性。根据现场观察来看,电解产生的微小气泡,受油污污染后黏度增加,消不掉,悬浮在液面,型材下料过程中,压在型材的下表面,通电电泳后,气泡附在型材表面,经固化后,形成气泡斑纹。四、气泡斑纹的解决思路当型材出现气泡的话,常规思路一般来说是
5、考虑怎么消泡。消泡最好的、最直接的方式是补加溶剂,溶剂可以有效降低槽液的黏度,而溶剂A、F同为醇类(注:国内某涂料厂家提供)消泡的效果是比较理想的。所以消光电泳日常生产维护过程中,可以考虑酌情把溶剂含量控制在偏上限或者说高于上限都是可行的。补加溶剂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是属于治标不治本。上面提到,当主槽液面始终有一些微小气泡浮在上面,腻腻的,或者RO水洗槽有一些不清爽的气泡溢流不走。以上情况有一种,基本上可以判定型材的气泡斑纹是消光电泳被油污污染,需要开启除油设备。在除油过程中,笔者建议工艺员多留心一下除油设备的运行,一般油污比较重
6、的话,开启24小时后,压力很快上来,从0.1MPa上升到0.2MPa甚至更高,当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硅藻土吸附油污能力饱和,一定要及时更换硅藻土。在换硅藻土时,除油机上的滤布如果脏的厉害,或者除油后的硅藻土抓在手里用水冲后,手上腻腻的话,可以肯定地判断气泡斑纹产生的来源。当然,电泳槽被油污污染后,如果说想很好清除油污,一般除油机需要开5~10天,若除油设备接在副槽的话,时间上还要长一些。在此,笔者建议除油设备连接时,抽液管最好是接在电泳主槽,回液管接到副槽,这样可以快速有效清除主槽油污,不影响生产。消光电泳受到油污污染,为了避免油
7、污再次混入,一定要查找污染源头。油污的污染源头无外乎行车链条、减速器、制动器以及电机。行车设备日常保养,涂抹润滑油是难免不了的。但是在加润滑油时,一定要把行车开到远离电泳槽的地方再施工,加润滑油一定抹均匀,切不可随便加在链条上,黄油一团一团的,这样链条上下运行过程中极易甩进电泳槽。减速箱、制动器上加润滑油的部位,最好可以加装防护罩或者做一个简易导油槽。行车运行一段时间后,及时上去清除减速箱、电机等渗漏出来油污,减少油污沿行车大梁滴到电泳槽。五、结语对于消光生产厂家来说,气泡斑纹问题,一直以来都没有好的解决思路和有效避免方法,笔者就
8、生产经验及电泳工艺方面做了简单归纳总结,希望对各位同仁有所借鉴参考。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