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必要性

浅谈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必要性

ID:17779013

大小:22.04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9-05

浅谈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必要性_第1页
浅谈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必要性_第2页
浅谈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必要性_第3页
浅谈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必要性_第4页
浅谈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必要性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谈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必要性》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浅谈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必要性[内容摘要]:本文从国际环境法理论角度、自然保护区以及我国环境资源法律体系完善的角度论述了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必要性,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立法必要性  一、引言  环境要素中已被人类认识的对人类具有经济价值的自然物以及尚未被人类认识的自然物在作为“经济资源”或“一般存在物”的同时,还具有维持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稳定和繁衍的特殊作用和功能。因此,在对环境中的自然物予以开发利用同时,还应当注意对它们予以保护,以保持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稳定,使人类世代得以生存繁衍。[1]设立自然保护区已被证明是一种

2、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我国于1956年在广东省肇庆市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到XX年底,全国已建立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区1227个,总面积达万公顷,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其中19处自然保护区加入“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7处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武夷山、张家界等4处自然保护区列入世界自然遗产或自然与文化遗产。[2]鉴于自然保护区在保护天然“本底”、生物多样性以及进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巨大作用,将之纳入法制轨道强制保护已成当务之急。本文拟从以下几个角度谈一下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必要性。  二、从国际环境法理论谈立法必要性  “不是地球属

3、于人类,而是人类属于地球”。在这个蓝色的星球上,人类生息繁衍。我们使用机器的历史还只有大约六百年,而我们地球迅速的现代化发生于最近六十年。[3]今天,人类已不再天真地以为未来世代的生活条件将会比我们的更好,而是在思考着作为人类一员,我们将要传给未来世代的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状况,以及我们自己取得和享用这些前代人留给我们的遗产的权利。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各国在国际法的文件方面开始表现出对未来世代人类福利的关心。在自然环境方面对未来世代正义的关心,最初是在1972年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准备会议中宣示的。该宣言的第一原则规定,“人类……负有保护、改

4、善现在和未来世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在第二原则还宣示,“为了现在和未来世代,应当对地球上的自然资源包括大气、水、土地、动植物种……,通过周密的计划和细致的管理予以充分的保护。”在与斯德哥尔摩宣言大致相同的时期,为了将来的世代保护自然的、文化的环境的理念就已经清楚地纳入在三个条约文本的谈判之中。这些条约就是1972年的《伦敦海洋倾废公约》、《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公约》和1973年的《控制濒危物种和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4]  为实现世代间公平理论所包含的世代间的正义,有人尝试将公平作为分配资源的规范原则。并提出关于世代间公平的三个基本原则:

5、第一,保护选择原则;第二,保护质量原则;第三,保护获取原则。[5]其中,保护选择原则的核心要义在于保护选择的多样性,保护选择的机会。对于生物资源来说保护选择的多样性必须保护生物栖息地。我们没有必要保护一切物种,实际上也做不到。生态系统会自动改变一些物种和品系来修复自身。不过,我们需要保护一个地区总的生物多样性,这对保持自然环境的活力和维系人类文明来说至关重要。  世界基因多样性的丧失的危害超过“能源耗尽、经济危机、有限的核战争或集权政府的压迫。尽管我们有可能遭遇那些灾难,它们能在几个世代内得到修复。有一件事则需要几百万年来矫正,这就是本世纪80年代正

6、在发生的自然栖息地被毁导致的基因和物种的丧失。后人绝不可能原谅我们的这种愚行”。[6]生物资源是无价的遗产。当我们破坏富于基因多样性的森林和其他生物栖息地时,我们减少了未来世代开发食品和其他商品作物、药物和工业品的机会。而随着生物技术的进步,这些资源将变得更加有用。为了给未来世代保留基因财富和确保当今世代的各个成员的利用机会,在利用基因资源时我们必须考虑一定的国际性义务,首要一点就是保护资源的措施。基因资源可以就地或异地保存。但最有效的保护基因多样性的方法是保护它们的栖息地――就地保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建立了一个环球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挑选出一些地方

7、对其生态系统加以保护。  综上可知,建立自然保护区对生态系统、自然资源进行保护是各国都应承担的国际义务。目前,世界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使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区,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一部“自然保护区法”。  三、从自然保护区角度谈立法必要性  根据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对象是指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这些区域是组成整体环境的一部分,也是一种特殊的环境要素。它

8、们往往具有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属性,一旦毁坏就难以恢复。众所周知,开发行为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具有不可逆转性,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