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

ID:17748142

大小:36.71 KB

页数:28页

时间:2018-09-05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_第1页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_第2页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_第3页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_第4页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  篇一:试论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  第1章行政公益诉讼及其原告资格  行政公益诉讼的概述  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及特点  公益即公共利益,世界上最早出现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且由特定的人将侵害公共利益的主体提起诉讼的是罗马的程式诉讼法。目前我国对公共利益的法律救济制度尚不完善,单就行政公益诉讼而言,在我国司法界尚没有一个统一权威的释义。  我认为,所谓行政公益诉讼即由特定的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且已造成对公共利益的实际损害的或有实际的损害危险的,能够以

2、自己的名义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与传统的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公益诉讼有以下非常鲜明的特点:(1)行政公益诉讼是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是最大程度上对公共利益免遭行政违法行为的司法救济手段;而在非一般行政诉讼中通常只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间可能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3)在行政公益诉讼中,被诉的违法的行政行为须是已对公共利益造成了实际的损害或有实际损害的危险。  我国对行政公益诉讼的规定  行政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兴诉讼形式,我国学术理论各界都曾对其

3、有过大大小小探究,更是有不少学者呼吁我国应尽快构建科学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而将行政主体告上法庭的案件更是屡见不鲜,但就我国目前的司法体系而言,我国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并没有认可。尤其是对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认定更是一纸空白,即对于某些特定的主体能否取得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原告资格既没有明确的禁止,又没有任何的法律支持。笔者在这里认为,构建行政公益诉讼中原告资格的认定制度是构建整个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重中之重,是最基础最关键的一步。因此,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及其原告资格认定制度的构建应

4、尽快提到日程上来。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必要性与困境  时下,行政公益诉讼之所以能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以及学术理论的探究中占据  了相当重要的地位,不仅仅是因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其本身的先进性和科学性;还因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我国司法体系的建立健全推进我国法治化进程;且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在司法实践中有非常高的可行性,既能解决实际问题又能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同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也顺应国际社会诉讼法律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由此可见,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

5、建立有相当的必要性。那么,作为该制度构建的最为关键一步即对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其必要性自然不可小觑。  不过,就我国的社会发展现状、现阶段的法制体系以及司法资源配置进行客观分析,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困难。从宏观上看,首先我国的法制机制还不够健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支持较少;其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我国长期的司法诉讼体制中通常是侧重其个人私益的保护,对公共利益保护意识还有待提升;再次,受我国的司法救济制度承载压力及司法资源的限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需要进行长期的探索。而单

6、就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认定制度来讲,基于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利害关系的不确定性,该制度构建的最大困难即是对原告资格认定的法律依据。  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概述及特点  就一般的非行政公益诉讼而言,其原告资格的认定是非常容易的。一般行政诉讼的原告即是指认为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个人或者组织[1];其法定认定条件有三:  (1)将原告定位于行政相对人,(2)原告的合法权益必认为是由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侵害即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3)原告

7、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对比之下,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原告其在内涵、背景与资格认定条件上都与一般的非行政公益诉讼有着非常大的区别。  首先,我认为,所谓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原告即是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对公共利益已经造成了实际的损害或具有实际损害危险的,且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次,基于行政公益诉讼的特殊性,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与被诉的违法行政行为间可以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行政公益诉讼原告的认定一直以来都是行政  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重要课题。

8、在我国的司法体制和各学术理论中,具有诉讼原告资格的主体通常是与被诉的对象或者被侵害的客体(权益)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而行政公益诉讼这种新兴的诉讼方式使得在对其原告资格认定上颇具困难,因为对该类原告资格的认定打破了我国现阶段的立法司法体制以及各理论学说在这方面的既设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势必会造成体制的繁冗与混乱。因此,对于构建科学的行政公益诉讼及其原告资格认定制度需要我们进行长的探索,更重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